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要,不要听他们的,他们是来杀你的!”
这个时候,我听到宁静和唐雪的声音,但是很快就听到巴掌的声音,然后就是“八个呀喽”
之类的一堆鸟语。
我将手中的半截刀一丢,然后缓缓地朝里边走去,脸上出现了从未有过的谨慎,这是我感受到生命受到威胁,从此我的生命里,除了不让别人用枪指着我的头以外,还多了这么个逆鳞,敢用我的女人的人,必死!
我边缓慢地走,一边摸着自己的鼻尖,心里有些没有底气,这是他一生中的太多第一次中,第一次没有把握。
从刚才来看,里边这些人一定不是那么好对付,而且枪法出奇的好,心机也很缜密,但是我还是必须进去,就算是自己死,他也不会让别人欺负自己的女人。
当就看见太子、李珊瑚、宁静和唐雪四个人,已经被捆在地上。
李珊瑚嘴角躺着鲜血,右边的脸也有些肿了,尤其是太子他的背部的伤口破了,大量的鲜血流出,看他也做了垂死挣扎,但是现在的他,根本就是眼前这两个蒙面人的对手。
这两个人一高一矮,穿着普通的西服,但是头上带着面罩,只露出两只眼睛和嘴,每个人背上背着一个小提琴的盒子,手里拿着两把灰白的手枪,冷眼看着进来的我。
“砰!”
又是一枪,那个小个子的蒙面人,毫不犹豫地再次朝着我开了一枪,我一个闪身,子弹从他的耳边飞过,直接打到背后的玻璃上。
“站住,再靠前一步,这几个人都死!”
那高个子的蒙面人看着我,他知道如果再让这个猎物靠前,那么死的人将是他们。
我停下了脚步,将拳手松开,盯着这两人,一脸阴险地说道:“我最讨厌,别用枪指着我的头,现在更讨厌用我的女人来威胁老我,你们这两个杂碎,会死的很惨的!”
那个矮个子,“叽里咕噜”
地说了一顿鸟语,我也听不懂,但是肯定是咒骂自己的话,而且还有着丝丝的威胁,因为对方用枪抵住了宁静的头,眼中闪动着凶狠地光芒。
“你们想怎么办,划下道来,我接着……”
我手指微微的动了动,一脸愤怒地说道。
那个高个子蒙面人,阴笑了一下,用标准的普通话说道:“我们想要你死!”
这个时候,外边已经来了许多朱雀门和狼帮的小弟,但是自己的老大在人家的手中,只能手里提着片刀,拿着手枪,站在远处无奈地看着。
“呵呵……想让我死?”
我嘴角扬了扬,说道:“没有问题,但是能不能告诉我,是谁派你们来的,狼帮吗?”
“咔啦!”
那个高个子换了一梭子子弹,然后阴笑着说道:“实话告诉你,我们是鬼组的高级武士,狼帮还不配指挥我们,我已经在东南市潜入十多年,这是我们的二小队的队长,你杀了我们组织的博士,组织派排我们两个,来取你的性命!”
“八格……”
那个矮个子明显不会说人话,嘴里叽里咕噜地说着,两只眼睛迸发出残忍的神情,明显是有些迫不及待,想要马上结束了我的性命。
“呵呵……”
我看也不看那个矮个子,毕竟人兽不能对话,所以就更这个学会了人话的高个子,说道:“我是杀了一个博士,但是他到我们华夏来卖毒品,我只不过是在进行第二次鸦片战争而已!”
那个高个子将枪再次指到唐雪的头上,厉声问道:“现在放在你面前的是两条路,第一你自己逃走,我们把她们全部打死;第二你转过身去,让我们打死,你自己选择吧!”
“草!”
太子气喘咻咻地骂道:“朱雀,他们杀了你,也不会放过我们的,不要管我们杀了他们!”
这话刚一说完,那个矮个子听不懂,但是高个子狠狠地踩到太子的胸口上,踩的太子直接额头出虚汗,而他只是盯着我。
我一咬牙,自己不能看着自己的女人都是了,太子这小子对自己也不错,叹了一口气说道:“好,那么今天老子就活这么大了,只要老子不死,一定去你们国家,把你们这些杂碎统统杀光!”
那个高个子对着那个矮个子,说了几句,直接那个矮个子,用枪指着我的头,用生硬的汉语说道:“转,过,去!”
“不要,朱雀!”
太子和李珊瑚大呼道。
宁静和唐雪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是坐在地上,不停地摇着头,她们感觉这是最一次为我流出泪水,这一生跟在这个男人的身后,她们觉得值了。
...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