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意外?不过你伤得很重,大夫还说你中毒了。”
高渐离的语气里透出一丝丝的关心。
“我们遇到了盗匪,然后一个人对着我的眼睛撒了**,还往我的心脏捅了一刀,不过我命大所以没死,不过谢谢你救了我。”
“你说你中毒的地方是眼睛?不过也对当时你的伤口并没有中毒的地方,原来是眼睛,当时你昏迷不醒所以我们才没有找出你为什么中毒。”
“是啊,我挺命大的,不过现在我醒过来了,也是该离开的时候了,多谢五王爷这段时间的照顾,我一定会报答五王爷的。”
蓝素素也知道现在不是久留的时候,自己必须要赶去雪砚国,然后还要治好眼睛,回丰都去,也不知道现在到底是什么时候了,只怕来不及了。
“姑娘想要去雪砚国?”
高渐离不是傻子,听蓝素素说要去雪砚国参加皇商竞选,自然也明白现在就算眼睛看不见也要离开的原因。
“没错,雪砚国的皇商竞选对于聆海听涛来说非常重要,我必须要去。”
蓝素素并不打算多说什么,只是摸索着起身要向高渐离行礼。
但是因为眼睛看不见,蓝素素不小心踩到了裙摆,差一点摔倒,还好高渐离眼疾手快,在蓝素素就要倒地的一瞬间将她捞起来抱在怀里,蓝素素才没有摔倒,这突如其来的拥抱让蓝素素这个现代人也红了脸颊,她虽然是穿越来的现代人,但是对于这样与异性的亲密接触还是很不习惯的。
此时两人的距离很近,近到高渐离可以清楚的看到蓝素素水灵灵的皮肤,就连皮肤上那一层细细的绒毛都一清二楚,再加上红红的脸颊就好像熟透了的水蜜桃一般,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一口。
高渐离摇摇头,让自己不在遐想,再一次将蓝素素放在床上坐下,蓝素素知道自己行动不便,也没有拒绝。
“你没事吧?”
高渐离的语气透露出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担忧。
“今天已经是五月初七,雪砚国的皇商竞选已经结束了,蛮国境内的那个山谷发生了泥石流,道路还没有清理出来,再加上你现在中了毒行动不便,身体又虚弱,还是先留下来养伤吧。”
“今天已经五月初七了,那么一切的事情都已经尘埃落定了。”
蓝素素的语气平静,那么现在自己去不去都不重要了,不过还是回聆海听涛吧。
“既然如此,那么我就回聆海听涛去吧,劳烦王爷派人通知我们聆海听涛在东门的驿馆,让他们来接我过去。”
“你现在行动也不方便,驿馆里也没有侍女照顾,还是先留在我这里吧,我会帮你找到最好的大夫为你医治的。”
高渐离的话语很真诚。
“多谢五王爷的关怀,不过既然雪砚国的事情结束了,那么我要回去,接下来还要去丰都,有些事情我必须要亲自去处理。”
蓝素素的语气依旧坚决,既然他真心对待自己,自己也不打算隐瞒要去丰都的事情,他很快也会回去,同是风辰国的贵族,以后难免会遇到的,但是目前蓝素素并不打算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毕竟自己现在势弱。
“姑娘为何一定要拒我于千里之外呢?我心中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只是觉得姑娘和我很相似,想要帮一帮姑娘而已。”
高渐离并没有说错,他一直都有一种直觉,觉得他和蓝素素之间有一种微妙的情绪维系着。
“我并不是这样想的,只是我一个女子住在王爷府上始终不太好,而且我真的必须要去丰都,这对我来说很重要。”
听见高渐离的话,蓝素素突然想起两人曾今相同的命运,心中也是感慨万千。
“姑娘不必担心,五月十五我也要启程回到丰都,到时候姑娘可以与我同行,我当姑娘是朋友,清者自清。”
“既然如此,那就叨扰王爷了,为王爷带来不便之处还请王爷见谅,。”
也许是因为高渐离的话让蓝素素心有感慨,所以蓝素素答应了高渐离同他一起去丰都,现在自己除了事情大家一定担心,但是蓝素素又不想将自己在五王爷府的事情告诉他们,因为她相信,即使她不在,他们也会好好的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同时蓝素素也不打算告诉高渐离她的身份,虽然答应与他同行,但是她心里一直明白高渐离不是一个简单的人,所以还是小心为上。
...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