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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劝说(第1页)

“哎!”

干干脆脆的应声道,谭晓天腿脚麻利的跑到屋子的一角,从那里抱着一块尺许见方的青石板又跑了回来,石板虽不算很重,但对四五岁的小孩子而言并不轻松,回到桌边将石板放在桌上,‘砰’的一下儿,声音相当的响亮。

“呃?.......,这是干什么?”

,除了秋菊以外,屋里其他三个人都是莫名其妙——袁老夫子不是让他写几个字,为什么谭晓天会搬来一块青石板?该不会小孩子听错了,以为人家要让他表演油锤贯顶又或者胸口碎大石之类的把戏?

放下青石板,谭晓天重又跑去屋角,这一次回来手里又多了两样东西,左手拿着的是一只缺了口的粗瓷碗,里边盛着小半碗的清水,右手拿着的则是一只毛笔,毛笔因为用的太久,毛都已经秃了,但小孩子并不因为文具的简陋而羞愧,脸上满是兴奋的神色。

“这......,”

看到这三样道具,饱读诗书,学贯古今的袁老夫子哪儿还猜不出这是干什么用的——纸墨笔砚,所谓文房四宝,砚台以外,其余三种都是消耗品,尤其是纸,写完一张就要换一张,虽然单算起来普通的纸张不值几个钱,但聚沙成塔,积腋成裘,时间久了,费用也是相当可观,而用毛笔蘸清水在石板上写字,这样就可以省下墨和纸张的花费了,秋菊和谭晓天姑侄两人因为行李盘缠被抢,身无分文,不得不寄人篱下,靠给住店的客人缝补洗衣艰难度日,但就算如此,秋菊仍然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让小孩子学习,想当年,唐宋八大家中的欧阳修,四岁而孤,家境贫穷,无钱上学,其母以芦苇秆在沙地上写画教其识字,而秋菊所为与欧阳修先贤之母何其相似,亲眼目睹,亲身经历,怎么不老夫子感慨万千,心生敬佩。

秋菊面露苦笑——她何尝不想有更好的条件让晓天可以好好读书,奈何时也命也,力不从心,她现在能做到的也只有这些了。

把盛水的碗放在桌上,谭晓天拿起秃毛笔伸进碗内蘸水——这支毛笔是田大义前台记账用坏扔掉不要的旧笔,并不适合小孩子的手来用,但谭晓天执笔的动作非常熟练,显然是用这枝笔不知道已经练习过多少次了。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谭晓天写的是百家姓,石板只有尺许见方,写了不到十个字便已经满了。

拿起青石板,袁老夫子仔细观看,字写的很稚气,但点、横、竖、撇、捺,一笔一划都是中规中矩,写的非常认真,以四五岁的年纪能够写成这样可说是非常的难得,以袁朗近二十多年的教学经验,恐怕上学两年,七八岁的孩子也未必能写得如此工整。

“好,好,真是个聪明的孩子,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表现,长大之后必定是前途无限,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袁老夫子由衷的赞道。

此子之聪慧为其平生所仅见,和这个小孩子相比,以前教的那些还算得上是不错的孩子基本就成了庸材——至于田庆友这样的,差不多就得归到‘榆木疙瘩’那类了。

“呵呵,天天他姑,恭喜呀,袁老夫子可是轻易不夸人的,他能这样说你的侄子,可见天天可不是一般的聪明,好好培养,说不定以后能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呢。”

田大义笑着附和道,

听到‘金榜题名,光宗耀祖’这八个字时,一种不易察觉的苦涩笑容从秋菊嘴角一晃而过,“谢袁老夫子的错爱,谢田老板的夸奖,我是不指望天天会有那么大的出息,只要他能够健健康康的长大,象普通人那样的生活,我就已经很知足了。”

把谭晓天拉到身前轻轻的搂住,秋菊柔声说道。

“......,天天他姑,你这样说就不对了。”

袁朗闻听连连摇头,心想,到底妇道人家,头发长,见识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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