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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选择当一个作家(第1页)

陈晨暗自下了决定,自己先要写出一部著作出来。

人生就要耐得住寂寞,高处不胜寒的道理,他懂,尽管他才19岁,但早熟的思想,让他灵魂变得强大,以后我不仅如此,还要面对许多的是非,现在,就踏出自己的第一步吧。

吃过午饭,陈晨终于停下兴奋的思绪,所有的故事都等着开始,无论悲情还是喜悦的故事,都如一个个音符,盘绕在他的脑海里。

“应该先以那个华国的哪一部小说开始呢?这个世界历史题材最为强大,而后便是都市题材类型,再后便是武侠,只是我应该以哪部小说为例?”

陈晨思楚着,想了好久,却将主意打定到一部名为《幻城》的作品之上,这部作品,是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题材,尽管他从没见过这样的题材类型,但里面的悲情让他格外感动。

他在内容介绍里写道:“这是一本奇特的书,一边是火族,一边是冰族,一边是火焰之城,一边是幻雪帝国之王……”

记忆开始蔓延,情节开始展开,许多鲜活的人和事物开始展现在他的笔端,他将脑海里那一部作品一一写下,逐字逐句,没有一丝一毫的停顿。

在他终于写到结局的时候,思绪有着沉痛之感,为什么总是觉得不完美,却觉得如此结局却又更好,他想不到,但却不能否认这篇文章的质量,在他这个年纪,难道不应该追求这样一种梦幻般的文章,这样的章节里有着他的影子,他,也是一个追梦的人。

陈晨将《幻城》第一章节发表到中阳帝国一个名为易连博客上,易连博客在中阳帝国赫赫有名,拥有着不少粉丝,但应为近期起浪微博的发酵,越来越多人不再关注易连博客,导致博客的衰退,微博的崛起。

“已经发表十分钟,居然没有一个人看。”

陈晨嘴角无奈道,现在的易连博客果然已经接近淘汰,不知哪一天就会突然消失,而这,却不是他这个当事人所能决定的。

陈晨发表三天后,易连博客的网站小编终于发现这篇文章不同于往常任何一篇文章,而这篇文章,不管从题材之上还是文笔之上,都有着一股老练疯辣的味道让他不能自制。

“楚总编,我是蒋坤奇,我在咱们博客网看到一部小说,好喜欢。”

蒋坤奇,易连博客的网站小编,他从开始看直到第四章节,眼睛眨也不眨,看完之后,迅速打给了易连博客的网络总编辑楚东雷,而此刻的楚东雷有着不喜,因为他今天刚好女朋友约他去看电影,这是一个增加感情的机会,当然会好好珍惜。

只是现在,他被蒋坤奇弄得有些牢骚,“好看的作品?还是一种新的题材,你骗鬼去吧?”

蒋坤奇很是无奈,说真话居然没人愿意听,这是怎么了?中阳帝国的人不是都挺谦逊的吗?为何现在一向稳如泰山的楚东雷总编辑也变得这般性情?

蒋坤奇只得重复一遍:“神作啊,楚大总编,我愿意用项上人头担保。”

其实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心中也是忐忑不已,不过如果真的写的不错的话,那么以后他的待遇肯定提高不少,如果这篇文章真的写到最后依然保持现有的水平,那么最后获胜的便是他自己。

作者有肉吃,他只取一口汤,如此简单的道理,他怎么简简单单就要放弃,况且,这篇神作,尤其这种题材类型,打死他都不相信世上还有另一种新型题材,如果非要强加一种的话,那么米国的吸血鬼类型算不算这一种类型,不过显而易见,他更喜欢这种有些玄之又玄的感觉小说,他第一次觉得,原来,小说还可以这般写?

“项上人头担保?”

楚东雷知道蒋坤奇的性格,他是个不喜欢说假话的人,“真的是新型题材?”

“千真万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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