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宋菁菁稍稍放了心,来的路上程知知已经在电话里告诉了她经过,她揽住程知知的肩膀,看了一眼手术室门前还亮着的红灯,安慰道:“就是一个简单的缝合手术,没多大问题的,橙子你不要担心,孟渝北一大老爷们皮糙肉厚的,挨两刀就挨两刀。”
程知知眼睛发酸,一个多小时之前发生的一切还历历在目,她遭遇了一场不知动机却蓄谋已久的绑架,而她如今能安然坐在这里,全因此刻正躺在手术室里的那个男人的舍命相救。
“菁菁,你没看见,他流了好多血,伤口好长,他从来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
孟渝北哪里受过伤口这么大流了这么多血的伤呢?孟家将两个孟公子看得极重,从小.便是怎么矜贵怎么养。
孟沂南好动,少年叛逆时总爱架着一帮兄弟四处胡闹,打架后脸上胳膊挂个彩那是常事。
而孟渝北喜静,男孩最爱惹是生非的年纪他总一个人捧着厚实晦涩的书籍看得入神,虽然性子是冷了点,她却不曾见过他和谁发生过争执。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她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想到的人就是孟渝北。
可是这样子一个美好的人,今天为她动了武不说,手臂上还可能从此留下一个丑陋的疤痕,就像是一块完美无比的玉,从此生了难看的裂纹。
“是因为我,菁菁,他是因为我才变成这样的。
我不知道我平时得罪了谁,但他们想报复的是我,孟渝北是无辜的。”
宋菁菁有些生气:“程知知你这个蠢货上赶着揽什么错呢!
这事要怪只能怪要绑架你的人,能怨你吗!
你蠢不蠢啊!
你……”
宋菁菁还想再说,手术室前的灯却蓦地暗了,手术室门被推开,主刀医生率先走出来,程知知立马站起来迎上去,“医生,病人情况怎么样?”
一边问还一边探着头朝手术室里看。
主刀医生是个和蔼的中年男人,此时摘下口罩朝焦急的程知知安慰一笑:“小伙子身体素质不错,除了伤口长了点失血有点多其他没什么大问题,不放心的话今晚先留院观察一下,要是伤口没感染明天就能出院,注意不要给患者吃辛辣刺激的食物,对伤口愈合不好。”
医生的嘱咐程知知都点头认真记下,很快孟渝北就被护士推了出来,他闭着眼躺在病床.上,脸色还有些苍白,染血的黑色衬衫换成了干净的棉质病号服,右边的袖口被推到手肘上,从小臂到手掌都缠上了厚厚的白色纱布。
程知知悬着的一颗心这才安稳地落回原处,她谢过医生,刚想跟着护士往病房走,却被两位警察叫住:“程小姐,麻烦你先和我们回警局做个笔录,我们好详细了解一下整个案件的情况。”
程知知点点头,“好。”
所有的事情早在孟渝北冲出来就她的那一刻复杂了下来,她该对孟渝北避而不见,可是现在他却成了她的救命恩人。
她还不知道该以一种怎样的心情和态度面对这样一个为了她受了伤的孟渝北。
宋菁菁想陪着程知知一起去,却被程知知拦下来:“我只是去做个笔录,你留下来照顾他,我做完笔录就过来。
还有,”
程知知看着宋菁菁,“孟渝北要是醒了,关于我,你什么都不要多说,就说我去警局做笔录就行了,知道吗?”
程知知的态度坚决,宋菁菁也只好答应,程知知捏捏宋菁菁的手,朝她露出自出事以来的第一个笑:“谢谢你啦,菁菁。”
**
孟渝北醒来的时候是晚上九点,失血过多让他整个人还有些晕晕沉沉,麻醉的药效过去,右胳膊轻轻一动伤口处就开始密密麻麻的疼。
“醒了?”
宋菁菁在孟渝北病床边坐下,“除了胳膊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孟渝北的目光在屋内转了一圈,只看到了一个宋菁菁,他动了动嘴唇,嗓子干哑的厉害,“程知知怎么样?她还好吗?有没有受伤?”
记忆里的最后一刻是程知知朝他跑过来查看他滴血的胳膊,他还没来得及问一问她有没有受伤就失去了意识。
宋菁菁将孟渝北的病床升高,让他能舒服地靠坐在病床.上,然后给他倒了一杯水,“你放心,橙子没事,现在在警局做笔录,做完笔录就回来看你。”
孟渝北似是松了一口气,“没事就好。”
...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