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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人比人气死人(第1页)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诸卫,蒋沈韩杨......”

谭晓天最先背的是《百家姓》。

所谓《百家姓》乃是一部收集国人姓氏的书,内里收录了四百多个姓氏,是幼儿启蒙的初级读物,小孩子上学读书,最先要学的就是这个,所以就算是贪玩成性,拿起书本就总想打瞌睡的田庆友也能嗑嗑巴巴的背下来,所以会被《百家姓》倒也算不上特别了不起的事情,不过以谭晓天不足五岁的年纪便能背诵得如此流利,还是让袁朗颇为惊讶。

“......商牟佘佴,伯赏南宫,墨哈谯笪,年爱阳佟,第五言福意曦,百家姓终。”

拖着小孩子所特有的长音,谭晓天完成了自已的背诵。

“呵呵,不错,不错。”

袁朗抚掌而笑——以四五岁的小孩子而言,这样的表现可谓聪慧了。

得到老夫子的夸奖,谭晓天小小的有些得意,也不象刚才那么怕了,再次望向秋菊,见姑姑脸上也带着笑意,他也咧起嘴,露出一排小白牙笑了起来。

“天天,是谁教你的《百家姓》呀?”

袁朗问道。

“姑姑。”

谭晓天马上答道。

“唔......”

袁朗转头望向秋菊,以目光询问道——所谓‘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大多数人家的观念里,女儿长大以后就是出嫁嫁人,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侍奉公婆,读书识字什么的根本就用不着,所以除了家境殷实的人家,很少有让家里的女孩子去读书识字的(终究上学读书那是要花钱的),因此,如果谭晓天所说非假,是春梅教的他《百家姓》,那么春梅的出身便绝不会是普通人家。

秋菊微微一笑,虽没有应声回答,但意思已经表示的很明白了。

转回头,袁朗重又把目光落在谭晓天身上,“《三字经》会背吗?”

他问道。

“会,‘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荀不教,性乃迁。

教之道,贵以专。

昔孟母,择邻处。

子不学,断机杼......’”

,这一次不等袁朗吩咐,谭晓天便大声的背诵起来,一气呵成,中间半点儿嗑巴都没打。

“好,好,那《千字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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