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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我看到他两次(第1页)

“证人如何确认案发当晚扶着蔡铁的人,就是被告人曲伟。”

万云又一次提出了问题,这个问题是证人证言的关键内容,也是上次张步平攻击证人的重点,所以万云要抢先提出问题。

毕竟自己提问,远远比对手提问,效果要好得多。

至少证人的回答上要是有什么小的问题,自己还可以引导一下。

“严先生,您之前说过,当晚公园灯光昏暗,您能否具体说明一下当时的能见度?”

万云一个问题跟着一个问题,实际上也是在提示严旭辉,要注意站前公园大门的光线因素。

严旭辉回答:“是的,那天晚上公园的灯光确实非常昏暗,我只能看清蔡铁的轮廓,但通过他的衣服和姿态,我能判断出是他。”

万云点头,追问:“您能描述一下蔡铁当时所穿的衣服样式和颜色吗?”

严旭辉描述道:“蔡铁穿了一件深色的外套,大约是黑色或者深蓝色。”

万云紧追不舍:“那您看到曲伟的时候,他穿的是什么样的衣物?”

严旭辉回想着说:“我记得他穿的是浅色的衣服,看起来像是白色或灰色,还戴着一顶帽子。”

“如你所述,你对蔡铁非常熟悉,可以通过身形以及穿着打扮就可以确认。

但你与被告人并不相识,你怎么确认当晚那个扶着蔡铁的人就是被告人?”

问题转了一圈,又回到最初的问题。

证人始终需要说明自己为什么会认定当晚扶着蔡铁的人就是曲伟。

严旭辉显得有些迟疑,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说道:“其实,那天晚上我并没有直接看到曲伟的脸,”

这句话一出,让法庭上所有人都是一愣,这是不是说严旭辉已经改变了之前证词的内容。

万云立刻意识到这一点,他冷静地追问:“那么,是什么让您确信扶着蔡铁的人是曲伟呢?”

法庭内的气氛变得更加紧张,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严旭辉身上。

“因为我在看两个人之前,就与被告人打过照面。

我可以确定,那个时候我是见到被告人的脸的。

我是可以确认他的特征的。

在半夜十一、二点,站前公园的人并不多。

我可以确认他就是我之前遇到的那个人。”

万云继续追问:“您能否详细说明您与被告人曲伟第一次见面的情况?”

她需要确保严旭辉的证言足够详细,这样在法庭上才具有说服力。

严旭辉回忆道:“我是一个乘务员,当时我刚刚从晚班车下班回家。

路上就遇到了被告人,他就在站前公园门前。”

“那是什么时候,大约是晚上十点。

那晚我注意到被告人身上有些特别。

要知道站前的治安算不好,在站前公园,你要么进去,要么是路过,被告人这样既不进去,又不离开,只是站在那里,是非常可疑的。”

“被告人当时穿着一件与我后来看到的扶着蔡铁时一样的浅色衣服,这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还记得他戴着帽子,但当时并没有注意到他右额头是否有伤疤。

不过,我确实记得他脸上的一个特征,就是他左眼下方有一颗明显的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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