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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她“指桑骂槐”
的一贯伎俩,沈梧秋心里厌恶,但当着外人的面,还是给她留了点面子,挽了衣袖就进了厨房,也不用苏云芝安排,直接就去处理池子里的鸭子。
苏云芝假模假样地客气道:“厨房油烟重,让隽隽来帮忙吧。”
沈梧秋懒得和她废话,麻溜地将鸭子清洗干净放到了砧板上,下刀的时候问了一句:“鸭子是蒸还是煮?”
“煮,做啤酒鸭……”
苏云芝话还没说完,沈梧秋就拿着刀开剁了,那熟稔的架势根本就不容她指点。
沈梧秋看上去像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实际上她从四岁开始就会踩着板凳给自己做蛋炒饭了,这么多年独自在外面,向来也是自己动手做饭,一般的家常菜还真难不倒她。
苏云芝本来是想让她去帮忙打下手的,结果到了最后,稀里糊涂地就变成了她给沈梧秋打下手。
另一边,白猫倒也识趣,知道沈梧秋在厨房忙,她也不去凑热闹,像个大爷一样躺在客厅沙发的正中央看电视,等到沈梧秋忙完了,她才踩着点儿在厨房门口探头探脑:“喵~”
沈梧秋正眼都没给她一个,继续拿着抹布擦案台上的油渍。
“喵~”
可怜巴巴的叫声很容易勾起人的恻隐之心,苏云芝本来是要将她赶出去的,一听到她这叫声,不由问沈梧秋,“免得她又嘴馋糟蹋东西,要不要给她准备点吃的?”
“嗯。”
难得讨厌毛球的后妈有这份好意,沈梧秋停下手中的动作,回头看她,“家里还有鱼吗?”
苏云芝沉默了几秒,才道:“冰箱冷冻那一层有冷冻的鲟鱼。”
沈梧秋就当听不出她语气里的不情愿,洗了手就去冰箱取了三块鲟鱼。
苏云芝一直瞄着眼注意着沈梧秋,看她毫不含糊地挑了三块,眉头皱的铁紧
,饭就在院子里吃的。
乡里乡亲的聚在一起,就没有“食不言”
的规矩了。
“老乐,这几天没来看你,今天看你气色好了不少。”
郑叔与沈爸爸性子合得来,之前他没来帮沈爸爸的时候,两人就常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先前听闻了沈爸爸这病,还暗自伤神了许久。
苏云芝听后,立马跟着附和道:“这两天估计是看梧秋回来,他高兴,精神气也好了不少,这两天都肯下床了。”
沈祥华道:“梧秋都这么多年没回来了,哥哥肯定是高兴的。”
见状,苏云芝也道:“梧秋是个有出息的孩子,隽隽要是有她一半的出息,我就放心了。”
郑叔端着酒杯,觑着眼打量着沈梧隽,过了几秒又朝沈梧秋这边摇头晃脑地看过来,“这个女娃是个有主意的,能干。”
说着,他又朝沈爸爸举起了杯子,“老乐,不瞒你说,你家这女娃我挺喜欢的,要不咱们俩结个亲家算了。”
“老郑,你可真会打主意,人家乐哥特地把人叫回来继承这事业的,要是跟你结了亲,你不占着大便宜了?”
年轻一些的果农姓段,名国栋,一向是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还是你可以让你儿子上乐哥家来当个上门女婿?”
郑叔几杯酒下肚,这会酒意上头,智乱神昏的,也没听出这是别人打趣的话,还正儿八经地思索了一番,然后才拍着桌子和沈梧秋道:“闺女,你只要看得上我儿子,想要他来你家做个上门女婿,我也能接受,左右这年头男女都一样。”
郑叔越说越起劲,“我跟你说,闺女,要是换成旁人,我也不愿意,我儿子也不差,长得高,也端正,打小就读书好,本硕博连读,这会已经在省城工作,房车都有,这两年每年都有人上赶着来家里给他说媒,他都看不上。
说实话,那些个姑娘我瞧着不是太俗就是太艳,我也瞧不大上,但你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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