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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山谷蜜月
十月十八日的晨光刚漫过云雾山第二道山梁时,胡云曦正蹲在民宿小院的竹筐前挑野莓。
竹筐边沿沾着晨露,野莓红得透亮,颗颗裹着层白霜,像撒了糖霜的玛瑙。
“小心刺。”
朱凯旭的声音从院外传来。
他扛着竹梯往桃树下走,运动裤膝盖沾着草屑,是刚才帮王伯修篱笆时蹭的,“去年王伯说这棵野桃树的果子最甜,我爬高点儿,你在底下接着。”
胡云曦把挑好的野莓放进青瓷碗,抬头看他。
他今天穿了件洗得发白的蓝衬衫,袖子卷到肘部,露出结实的小臂——和大学时在操场帮她搬民法教材时一个模样。
她伸手拽了拽他的裤脚:“先把这个吃了。”
手心里躺着颗薄荷糖,糖纸是淡蓝色的,和她婚纱上的云纹一个颜色。
朱凯旭弯腰含进嘴里,凉丝丝的甜味漫开,想起昨夜在新房,她从婚包最里层摸出这盒糖:“集训时你总说'吃颗薄荷糖能提神',我攒了三年没舍得吃。”
竹梯架稳了。
朱凯旭踩上第三格时,竹梯吱呀响了声。
胡云曦攥紧了裙摆——淡蓝真丝裙是昨天婚礼穿过的,今天配了件米白针织开衫,衣摆沾着野莓汁。
“慢点儿!”
她踮脚扶着竹梯,发梢扫过他手背,“上个月彩排你踩翻香槟塔,上上周试婚纱你撞我鼻尖,今天要是摔下来......”
“摔下来就赖你。”
朱凯旭回头笑,露出虎牙,“谁让你站底下,我眼睛都挪不开。”
他伸手够住最低的枝桠,指尖刚碰到颗野桃,就见胡云曦举着竹篮蹦起来:“这儿有颗红的!”
野桃簌簌落进篮里,混着几片带锯齿的桃叶。
胡云曦数了数,一共十二颗,和他们认识的年份一样——四年前毕业舞会初见,到今天正好一千四百六十三天。
她捏着颗野桃在围裙上擦了擦,仰头递上去:“先吃这个垫垫,王伯说十一点才能送山鸡来。”
朱凯旭咬了口,甜津津的汁水顺着下巴淌到领口。
他抽了张纸巾擦嘴,突然伸手把胡云曦的针织开衫往紧里拢了拢:“山风凉,刚才在路口,你打了三个喷嚏。”
民宿在云雾山深处的山谷里,沿着青石路走半里地能看见条溪涧。
胡云曦跟着朱凯旭往溪边去时,鞋跟踢到块圆石头——是她特意选的平底鞋,鞋尖绣着小朵山茶花,和头纱上的花纹呼应。
溪水清得能看见水底的鹅卵石,朱凯旭蹲下来洗野桃,她蹲在旁边捡彩色石头:“这个像你跨栏时戴的护腕,这个像我去年赢的奖杯底座。”
“那这个呢?”
朱凯旭捞起块月牙形的石头,水珠顺着指缝滴进溪里,“像不像你上次加班到凌晨,在律所门口等我时,眼睛底下的月牙?”
胡云曦的耳朵尖儿红了。
她抢过石头揣进兜里,转身往回走,发梢扫过他肩膀:“再贫嘴就不帮你剥山鸡了!”
王伯送山鸡来的时候,竹屋里已经飘着竹筒饭的香。
朱凯旭蹲在灶前烧火,火苗舔着松枝,噼啪响得像放小鞭炮。
胡云曦把山鸡剁成块,姜块在案板上拍得“咚咚”
响:“王伯说这鸡是散养的,你尝尝看比食堂的香不?”
“比食堂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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