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土著进攻了吗?比我预想的快太多。”
心中微沉,固然伊恩自七天前以来一直怀有警惕,所以对土著进攻这件事并不奇怪,但他却仍然疑惑:“但根本是打草惊蛇,他们怎么可能攻破港口的城防?”
来不及多想,布林才刚刚发出第二次告诫,让伊恩快点去求援,但他并没有打算走。
——养殖厂那边估计已经全灭,他要走只能回哈里森港,可他怎么可能在沿海空旷地,亦或是林中摆脱土著的追踪?给人当吹箭靶子吗?
所以现在,他要做的事情就很简单。
“我只是个工程师。”
侧过头,伊恩看向已经朝着布林合围过去,打算搞定这位有威胁的采药人后,再去搞定自己这个小孩的三位土著猎手:“没什么战斗技巧。”
他微微眯起眼睛,开启预知视界,锁定对方的位置,呼吸的节奏也变得悠长而平缓,心脏有力地起伏着:“也并没有基因战士那么强大的力量。”
“所以,只能用聪明一点的方法。”
此刻,布林正在苦苦支撑,他在丛林间翻滚攀爬,左右突闪,时不时又挥动小刀,却不是为了格挡敌人,而是割开藤蔓和丛生的气根逃生。
反杀?
他要真的能一打三反杀,还当什么采药人啊,去当个城防队小队长不好吗!
他布林就是有点天赋,又没那么有,上不去下不来,不甘心当农夫武力又不太行,卡在这里了,只能当个采药人混混日子。
不过,急促的追逃间,他已经搞明白,三个追杀自己的土著猎手一个用刀和短枪,一个用吹箭,一个用吹箭和弓,是很标准狩猎中大型猎物的小队。
他们配合相当娴熟,应该是一个部落的中坚。
但为什么?土著的中坚猎手人数可不多,一个千人的大部族里面也就几十个,为什么会有三个跑到这里来袭击自己?
布林搞不清楚,也并不想战斗,奈何他体型太过高大,在丛林间穿行注定不可能比土著更快。
随着一阵腥风混杂着土著兴奋的怪叫从背后袭来,他不用回头也知道,那个行动最为迅捷的持刀土著已经追上自己,有极大可能已经一刀朝着自己后心挥出。
这次是真的如芒在背,他甚至已经有了刀锋刺入自己血肉的幻觉。
“找死!”
就在这极危一瞬,布林却赫然转过身,他咬牙,硬生生地停下脚步,而后双臂张开,反身朝着袭来的土著刀手合身抱去!
第54章答案是灵能!
一切都太过突然,即便是老练的猎手一时也未反应过来,被布林结结实实地撞上,而原本瞄准后心刺出的短刀也不过是刺入了左肺偏下的位置,被肋骨骨板和白之民结实的肌肉卡住。
,直勾勾没有一点翻滚的轨迹行进。
嘭!
下一瞬间,在赶来的的弓手和吹箭人惊愕的目光下,抬手格挡的刀手在被水桶砸到的瞬间倒飞而起,身体浮在空中,而伴随清脆的骨折声,用于格挡的右手也弯曲成诡异的角度,整个人以头朝下的姿势朝着地面落下,手中的短枪更是脱手而出,在半空中打着转。
还未等飞起的短枪落下,插入大地,正确撞在自己目标上的水桶当即爆散开来,漫天吸水的泥沙带着一股海腥味扩散,劈头盖脸砸了弓手吹箭人一脸。
——百般武艺,此乃石灰粉沿海版!
半跪在地上的布林认识这救了自己一命的水桶,那是伊恩装海产的——但他究竟是怎么在黑暗的丛林间,那么精准地瞄准目标掷物?
是灵能吗?
还有,那小子,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来不及多想,此刻的布林看见一个男孩的身影飞速跨过盖满苔藓的树根和藤蔓,急速朝正在甩脱泥沙的土著冲去。
劫后余生的他还来不及缓一缓情绪,感受胸肺上被扎一刀的痛苦,当场就急了:“你他妈还上前干什么,快走啊!”
说实话,布林可真是差点没急死——伊恩倘若死了,他活着回去也没好果子吃,普德长老就算表面上不责怪,他日后也绝对不可能有好日子。
想想吧,那老头可是统合了南岭移民区所有白之民,几十年来稳坐长老之位的狠角色,更是看着自己长大的长辈,他的手段,布林死了也不想受!
反过来,倘若自己死了,却保护好伊恩,那自己的妻子孩子都能得到完善的安置,伊恩承他情,不谈之前的小过节能缓解,日后肯定也会照顾他的家人。
——但问题来了,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哪来的勇气对着老练的土著猎手正面冲锋?!
...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