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1章
“爸——”
看到袁父,袁卫彬再忍不住,一头冲过去死命地抱住他爸,以前面对严父,哪怕他是最小的儿子,也从没做过如此亲昵的举动,可现在一切那么的自然,眼眶酸得眼泪直往外掉,明明是男子汉了不想哭的,就眼睛咋就那么酸呢。
袁国柱被狠狠撞了一下,这下才敢肯定自己不是眼花,他一直惦记着不能放心的两个小儿女,此刻真的就站在自己面前,他想摸摸怀里小儿子的脑袋,湿漉漉的手却有些发颤,连忙在自己身上擦了擦,将手上的水擦掉,这才落到小儿子头上,再看向女儿的眼睛也不由地模糊了起来。
“好……”
袁国柱嘴唇抖了抖,“好……都好好的就好……”
送姐弟俩过来的中年人有些受不住这种场面,轻咳了一声:“袁国柱同志,我把人送到了,先走了。”
“多谢,多谢这位同志。”
袁国柱忙道谢。
这时袁卫彬才不好意思地从他爸怀里抬头,背过身狠狠揉了揉眼睛,眼睛里肯定落进了沙子,转身和他姐一起扶着爸爸进去,袁珊珊顺手将身后的篱笆门给带上。
袁国柱将姐弟俩带进屋,摸出半截蜡烛点了起来,就着灯光好好看看姐弟俩,发现女儿依旧白净,小儿子虽然黑了也瘦了,却长高了一截,看着比以前没离家的时候还精神,终于能放下心了:“好,看你们好好的,爸爸就放心了,”
忍不住伸手摸摸女儿的脑袋,袁父知道这段日子女儿最辛苦,既要担心他这老父亲,还要照顾弟弟,可女儿也刚出校门,本该是他这父亲身上的担子,却让女儿扛了起来,“珊珊也更漂亮了,看来坡头村的山水养人。”
作为末世人的袁珊珊本该冷心冷情,可她身体里还有一部分是属于生活在这个年代的袁珊珊,看到老父亲也要忍不住落泪。
她抓住袁父的手,这才多长时间,原本握笔杆子的手,现在却因为做粗重活变得粗糙得很,人更是瘦削了下去,手上的皮肤都打起了褶子,再看头发,原来只有几根白头发,藏在黑发里几乎不显,可现在呢,那么明显的白头发让人看得刺眼极了。
“爸,我跟姐过得很好,可爸你过得不好,爸你瘦了好多,头上多了好多白头发。”
袁卫彬眼睛忍不住又发酸,看到这样的爸爸,就好像一直为他挡风挡雨的大山猛地倒塌了,让他的心生疼。
“爸爸没瘦,只是有点苦夏,爸爸年纪大了,当然要长白头发了。”
袁父笑着安慰小儿子。
“爸,你还没吃晚饭吧,我去给你做。”
袁珊珊心里酸涩得有些听不下去,忙起身让自己忙碌起来。
“不用,不用,爸的晚饭老钟会帮我带回去,你们怎么过来的?这个时间肯定没吃晚饭吧,爸给你们做。”
袁父连忙起身,想给儿女做饭去。
“爸,你跟彬彬坐着说话,彬彬有好多话要跟你说,饭我一人去做好了,我们路上吃了不少,现在不饿。”
索性不要袁父领路,袁珊珊出了这屋子自己四下摸索起来,这屋,这房,哪里是住人的,一看那泥巴墙就知道,为了不让这屋坍塌了或是透风了,一年年地往上面糊泥巴,就屋顶,下了雨肯定要漏水。
这里的条件比坡头村他们姐弟俩住的房子差太多了,可袁珊珊也清楚情况不同,他们那是知识青年下乡,袁父这属于劳动改造,就算上面有人暗中关照,可明面上也不可能给予太多的好条件,所以这住的吃的,不可能太好。
找到了厨房,摸黑划了火柴,将灶台上的油灯点了起来,这灶台也无法与郑大奶奶的相比,明显是自己垒起来的最简陋的土灶。
袁珊珊卷起袖子刷锅刷碗,看这里情况就知道没个女人住着,几个大男人,生活上面也不讲究,显得有些邋遢。
又搬了柴烧水,将锅和碗筷子烫了一遍,这才回屋打开他们带来的行李袋,幸亏她特地带了点白面过来,厨房里只有粗糙的黑面米糠和红薯。
袁父看到了赶紧过来阻拦,好笑道:“你这孩子,咋把这白面也带过来了?留着你和彬彬自己吃,爸这里不缺吃的。”
不缺吃的,但吃不饱,吃不好,否则哪会这么短时间内瘦这么多,袁珊珊一转身就摆脱了袁父,朝袁卫彬示了个眼神:“爸,这白面也是用家里的钱和粮票买来的,吃完了再买呗。”
顺便也带了块熏肉。
袁卫彬留下劝袁父,让袁父哭笑不得,想去厨房帮忙,却让小儿子拦住了。
白面最方面的是做面疙瘩,不过袁珊珊力气大,擀面的活对她来说轻松得很,看孟佳华做过一次,她就飞快地掌握了这项技能,擀的面条两个小的喜欢得很。
...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