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39 第三十九章(第2页)

就算所有人都来劝他,说尘埃已定,让他面对事实,但叶珩本人一个字哪怕一个标点符号都不相信。

为了辅佐自己的猜测,叶珩冒着巨大的风险,找到了联邦科学局的人。

他与联邦的少将达成了交易,用一整个星系的,隶属于皇子本人的矿脉,和他们交换了一次联邦科学局的时光逆流技术。

那所谓的时光逆流技术其实是联邦号称通过虫族的虫洞新发明出来的,可以复原任何地方与时间中的画面。

就跟看一场电影似的,但是只能看,无法去修改那个时间发生的一切。

这种技术帝国尚且未曾掌握。

叶珩身为帝国皇太子,有足够高的权限利用联邦科学局里面的卧.底知晓这种技术的存在,当即便动了心思。

他最后也成功了。

当叶珩看到,在战舰爆炸,那绚烂的火光吞噬一切前,黑发少年的身影就已经早一步消失了的画面后,不由得深吸一口气。

他不在乎林凌骗他,不在乎对方的目的,只要知道他还活在某个地方——只有活着,才有希望,不是么?

但命运并未给叶珩以怜悯。

失去了林凌的叶瑾心狠手辣又目无遵纪,他很快就联合帝国外戚告发了皇长子叶珩的叛国罪——身为皇太子,叶珩的权力足够让他蔑视一切,只除了一点:叛国罪。

绕是叶珩的民心再高,帝国也无法接受一个与外国有所勾结的掌控者。

叶珩被以叛国罪论处,新一代的皇太子由双胞胎弟弟叶瑾接任——叶瑾上位的当天,叶珩远渡联邦,远离帝国,从联邦上.将手中接过科学院副长一职。

从此以后,不见故土。

但是叶珩不后悔。

他的目光落在了房间里的门上,眼神中带着别样的温柔缱绻,就好像能透过那扇门看到门背后站着的黑发少年一般。

这就叫叶瑾看的越发不爽起来——方才叶珩说的那些话有些地方的确没说错。

他甚至比叶珩本人还要明白,林凌究竟有多么喜欢叶珩。

正因为他是以叶珩的身份接触林凌,所以他能够分明地察觉到,林凌对于叶瑾和叶珩这两个身份的区别对待。

只要是叶珩,对林凌做什么,他都不会拒绝;而叶瑾,只要出现在林凌的面前,他都会无视,甚至冷嘲热讽地拿他当孩子看。

这还是在林凌不知道叶珩为他做的事之前。

以林凌的性格,要是知道了,还不在叶珩面前软成一汪.春.水,任他予.取.予.求?

叶瑾想到那个画面就想觉得牙痒痒——他想现在就回头就出门把林凌给塞回飞舰中,随便找个借口,最好一辈子都不让他出来!

他早该想到,像叶珩那么卑鄙的小人,怎么会在三月春留一个破绽给他?明显是刻意要将他在地球引出来,好见林凌一面。

叶瑾面色难看,他刚想再出言嘲讽叶珩几句,一旁被晾了很久的地球各大领导人终于忍不住了——这两位外星友人刚进来,就用一种他们听不懂的语言互相打着招呼,打就打吧,反正可能是某种星际语言,但是怎么从面部表情看上去,这两位好像有一丢丢小小的矛盾?是因为疆域问题吗?还是因为种族矛盾?咦,会不会在他们的文化里,微笑是冒犯,愤怒才是示好?

领导人们费力地往各个星际大事上面思索着,再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天马行空地遨游——但愣是没有一个往正确的“争风吃醋”

上面靠拢。

A国领导人在旁边端庄地微笑着,等待着他们唇枪射刃地说完,好不容易才找到机会插入进去:“殿下,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在他的身边,翻译分别用英文、中文、日文等语言又翻译了一遍。

叶瑾转过身,回给了对方一个招呼,用中文字正腔圆地说:“不需要翻译,我听得懂。”

星际世界中已经出现了实时翻译系统——不过叶瑾一般不用拿玩意儿。

他身为皇子,本身基因学习力就处于前茅,任何语言一学就会,可以说是相当博学了!

叶珩也放下了跟叶瑾的针锋相对,说出来的话比叶瑾圆滑许多:“史密斯先生,你们的酒不错。”

史密斯先生就很欣赏叶珩这样懂得给面子的外星友人,他哈哈大笑慷慨解囊:“那就多喝点。”

叶珩与他撞了撞杯子。

热门小说推荐
星魂剑魄

星魂剑魄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庆余年范闲

庆余年范闲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