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42 第四十二章(第3页)

叶珩的脸色丝毫没有被冒犯的愤怒,他像一个挖了陷阱等待猎物跳进来的猎人,好整以暇地问:“你觉得这里不好?”

叶瑾嗤之以鼻:“好看个鬼。”

林凌在一旁看着这两兄弟,深感说话当真是一门艺术——看看人家叶珩,再听听叶瑾那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话,他怎么就那么想揍叶瑾呢?

叶瑾没有从林凌的眼睛里看到谴责,他绕过叶珩,来到林凌身边,傲气凌人地说:“现在轮到我问问题了,你们两在这儿做什么?”

叶珩平静道:“如你所见,聊天。”

叶瑾话语里的阴阳怪气意味更重了:“我记得那老头子很想继续跟你聊天的,怎么,莫非我们叶大少将还喜欢挑选聊天对象?要不要我挑一个年轻美貌的给你送过去,就当慰劳一下前任皇太子对我的帝国那么多的贡献了。”

他强调了那是他的帝国,那也是他的林凌。

叶瑾其实一直都有一种浓厚的不安全感——所有人都觉得叶珩做得比他好,都认为叶珩更加称职,就好像叶珩再回头,他们永远都会接纳他似的。

开什么玩笑?

握在他手心里的,谁也抢不走!

面对孪生弟弟的步步紧逼,前任帝国皇太子另辟蹊径:“这倒是不必,还是你留着吧。”

叶瑾一下子搂住了身边黑发少年的肩膀:“还是要的,毕竟我已经答应过林凌,这辈子只要他一个人就好。”

林凌试着推开他,碍于叶瑾力气太大,没能挣脱掉。

面对叶瑾三番五次的挑衅,叶珩都没有什么反应,可唯独这次,他看着林凌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任他如何压都压不下去的悲哀,就像一汪被冰封的海,在冰封的河面底下有暗流涌动,最终冲破了冰面,得见天日。

林凌曾经是他的恋人,他愿意为了他放弃一切,放弃故土与家园,放弃所有一切唾手可得的荣耀。

他最终什么都没有得到,除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消息——但他竟然觉得值得,并为此感到幸福。

结局是他的弟弟代替他执掌帝国,他对着叶珩曾经发誓要守护一生的帝国视如路边的野草,胡乱发布宪令,也朝着叶珩的爱人下了手。

他无能为力。

叶珩生而荣耀,在他的一生中,从未如此清晰地感受到权力的重要。

他没再接话。

黑发少年看着他,一句话从林凌的唇边溜出,带着浓厚警告性的意味:“叶瑾。”

青年握住他肩膀的手骤然收紧,他扬起眉低头与他对视:“怎么?”

林凌面无表情地说:“放手。”

叶瑾眸中迅速闪过一丝受伤的情绪——那点情绪走的太快,让林凌怀疑是不是自己眼花,随后他收起唇畔惯有的懒散,同样没什么情绪地问:“你是不是觉得我拿你没办法?”

——要是换一个人这般忤逆他,他早就……早就一把激光枪给弄死了!

哪里还轮得到林凌这般活蹦乱跳?

他的语气严肃,林凌顿时觉得有点怂,但他还是想赌一把,在心底咬了牙重复道:“放手。”

叶瑾果然如他所愿放开了手,他阴戾地看着黑发少年,眸色沉的近乎黑色,问他:“接下来你是不是也想跟着叶珩一起叛国,当一对亡命鸳鸯?”

叶珩自然见不得他这样为难林凌,他走上前,拉住林凌的手,把他拉到身边来,与叶瑾对峙:“他有权决定自己想要什么——况且我觉得那样也没什么不好。”

叶瑾只觉一股闷气在自己胸中越扩越大,他恨不得招出自己的机甲来将这里夷为平地,没人能够阻止他——在他沉默的当口,一名领导人走过来,显然是来寻找叶瑾他们的。

他在楼梯口停下了脚步,显然被上面三人诡异的气氛所威慑,但他还是鼓足勇气对着上面招手:“殿下,接下来得介绍您了。”

林凌觉得吧,叶瑾现在怕是没有什么心情的——他倒是挺怕叶瑾突然翻脸,拔枪直接射.死对方。

但他错了,叶瑾虽然脸色阴沉,但说话谈吐竟然还算有礼貌,应了对方:“行。”

紧接着青年扫了一眼林凌,不怀好意地又补了一句:“是直播吗?”

林凌:????

领导人显然也蒙蔽了,满头黑人问号:“什么?”

叶瑾不大耐烦地说:“是全球直播吗?”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星魂剑魄

星魂剑魄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庆余年范闲

庆余年范闲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