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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镜男倒抽了口凉气。
这么近的距离,他要不要去救哥们呢?
当然是不了!
墨镜男转头就跑回车里,速度之快堪比刘翔。
上了车他才发现,车钥匙在刚才被他抛弃的好兄弟身上。
墨镜男绝望地拍了把方向盘,不小心按响了喇叭。
他当机立断下车转头就朝反方向跑去。
李秋当然不会浪费力气去追。
她从车里拿出毛巾还有一包抽纸,堵在伤口上给自己止血。
失血让她的力气在快速地流失。
李秋随手抓过车把手上挂着的风干肉。
这种时候还是得吃点姚明杰的肉补补。
李秋一边吃一边蹲在不断往远处爬的男人身边:“你是不是爬反了。”
尚有意识的男人惊恐地趴在地上,立马一动也不敢动。
李秋看他不动,她便也一屁股坐在原地:“你身上的衣服暖和,我要穿。”
男人身上穿的是一件黑色的长款羽绒服,看起来很保暖。
男人哪里敢不听,哪怕瞎了也赶紧摸索着脱下衣服随即双手奉上:“羊毛衫您要吗?”
他说话的声音早没了之前的调笑和油腻感,只不断地发抖。
李秋套上暖和的羽绒服,脸上露出嫌恶的表情:“不要!”
羊毛衫都被这人贴身穿过了!
!
多脏啊!
李秋想起黛玉嫌弃宝玉送她北静王的手串,于是又补充了一句:“什么臭男人拿过的东西,我不要它!”
男人:“……”
这次李秋缝合伤口的动作熟练了很多。
她先是徒手掏出身体里的子弹,然后又用车上带着的针线缝合。
针脚比上次齐整,不那么像蜈蚣了。
她缝合伤口的功夫,男人已经从地上爬起来。
当然,他已经不算是人。
嘶吼声从这头新丧尸的身体发出,它跪拜在李秋面前,喊道:“王。”
这一次,李秋听清楚他的吐字发音。
被她感染的新丧尸,在称她为王。
这很显然不是一个低等级丧尸能有的行为。
而且,为什么要叫她王呢?
电光火石间,李秋脑海里忽然闪过李冬的身影。
好像有什么东西可以联系起来。
记得最开始,还是F级行尸的李冬咬破了她的手掌。
从那以后李冬的进化速度就开始神速起来。
而且他对她的手特别感兴趣,很多时候,李秋都感觉李冬想舔她的手。
她还觉得李冬变态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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