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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玲是王珍珍的闺蜜,也是嘉嘉大厦的租户。
相比于性格保守的王珍珍,马小玲不管是穿着还是性情,都比王珍珍要开放的多。
林天根据况天佑的记忆得知,他曾经向马小玲表白过,不过惨遭拒绝,后来才与王珍珍谈起恋爱。
可能是因为得不到就是最好的,况天佑一直都对马小玲念念不忘,加上又住在一个大厦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况天佑始终都无法忘怀这段感情。
在林天看来,况天佑这种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行为,渣男实锤了。
王珍珍自然不知道况天佑的心思,还一直以为自家男友是个好男人。
马小玲作为闺蜜,也没有告诉王珍珍,况天佑表白的事情,要不然三人怎么可能在一张桌子上吃早饭。
林天接收况天佑的记忆,看着眼前的两位美女,还是有些尴尬的,所以餐桌上的气氛很沉闷,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最后还是王珍珍先开口说话。
“小玲,一会你去哪里开工,能不能顺路带天佑去警署报道。”
马小玲放下手中的油条,看了眼正在喝豆浆的林天,很平静的说道:“我一会去中环,可以顺路带他去小巴站。”
“太好了。”
王珍珍开心的说道:“天佑的警署在东区。”
林天咳嗽一声,有些尴尬道:“我自己打车去警署,不用麻烦马小玲!”
马小玲奇怪的扫了眼林天,以前他可是总叫他“巫婆玲”
的,今天怎么直呼名字?
王珍珍倒是没在意这一点。
“天佑,时间不早了,还是让小玲顺便送你吧!
第一天报道可不能迟到。”
林天虽然接收况天佑的记忆,但毕竟不是况天佑,言行举止难免有差异,陌生人或许看不出来,可熟悉人相处久了,难免看出端倪。
现在林天恨不得与熟人保持距离,又怎么可能主动与马小玲单独相处。
“马小玲早上还要开工,迟到也不好,还是不麻烦她。”
林天坚持道。
王珍珍还要再劝,马小玲却不悦的站起来说道:“谁稀罕带你,珍珍我吃饱了,去开工!”
说完,马小玲头也不回的离开餐桌,回自己家。
王珍珍有些责怪的对林天说道:“天佑,我知道你不喜欢小玲的工作,觉得她是在装神弄鬼,可她毕竟是我最好的朋友,你能不能看在我的面子上,好好与她相处。”
林天无语的看着王珍珍,这个傻妞要是知道自家男朋友对马小玲的感情,恐怕现在就不会劝他们好好相处了。
“我知道,时间不早,我要走了。”
林天敷衍的说了句,拿起外套就往门外走。
王珍珍无奈的收拾桌上的碗筷。
林天坐电梯下了楼,同时对于自家女朋友的财力更加咋舌。
嘉嘉大厦一共有三十多层,每层三户人家,一套房子就算只值五百万,王珍珍的身价就已经破亿。
这还是千禧年前的香江,若是再过二十年,这个数字恐怕还要翻好几倍。
“真是渣男!”
林天暗暗对况天佑的人品表达了自己意见。
有这么个白富美,还对他一心一意的女朋友,心里还念叨人家闺蜜,简直渣的没天理。
林天一边在心里大骂况天佑,一边想办法拦一辆的士,可惜现在是上班高峰期,一辆空车都拦不到。
嘟嘟。
一辆大众甲壳虫停在林天身边,车窗摇下来,马小玲的脸出现在林天眼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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