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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写小说都要看脸了,他一个小毛孩懂什么小说,不就长得稍微帅点嘛,一个个都主动给他走后门,哼!
今日你对我爱答不理,明日我要你高攀不起。”
七楼。
编辑部。
主编杰克·瑟夫办公室。
咚咚。
“请进。”
“你好,瑟夫先生。”
亚当推门进去,对着坐在办公桌后的中年男人笑道:“我叫亚当·邓肯,是哥大的学生,写了一部小说,想请你斧正一下。”
“哦,是哥大学生啊。”
杰克·瑟夫笑了笑,看起来并没有对亚当的唐突来访而不悦。
原因嘛,自然不是因为亚当的平平无奇,而是亚当首先就表明了身份,哥大学生。
哥大是常春藤盟校,又坐落于纽约,在纽约的影响力是最大的,而米国又是精英抱团的社会,名校校友会是精英团体中的支柱形式之一。
那些氪金躺进名校的强人们,难道真的是为了去学那些高深的理论知识吗?
不!
当然不是!
他们中绝大部分人连高中的许多课程都懒得学,更别提更枯燥更难学的大学课程了,他们上大学,特别是上名校,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结交优质人脉。
周树人说:人生四大铁,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分过脏,一起光对光。
城会玩的米国名校校友,几乎完全契合这四条,因此一个名校学生的身份,首先就能让人对你刮目相看,不至于听都懒得听你说话。
因为指不定你现在或者未来就能认识某个大人物。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这个道理,米国人民也懂,只不过前提你好歹也是一个名校毕业生吧。
不然,就基本上不是逆袭流,而是喜剧流了。
“诡秘之主第一部小丑?”
杰克·瑟夫接过亚当递过来的书稿,翻了翻书页,不置可否的笑道:“还是系列小说啊,稍等,我先看看。”
亚当点头,安静的坐在那里,等待对方审稿。
一个小时后。
“后面的呢?”
杰克·瑟夫合上最后一页,下意识的问道,随后想到什么,漫不经心的笑道:“作为新手,写的还不错,对了,你写到哪里了,第一部写完了吗?”
“当然。”
亚当点头:“不过我想我们可以先谈谈出版的事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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