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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的头发都已然花白。
他常年穿着一身深灰色的中山装,据说,这是他去县城开干部大会时,在城里的裁缝铺置办的。
上西村隐匿在崇山峻岭之中,大多数的村民,一辈子都没走出过深山。
只有朱福顺,他每年都会骑着老毛驴儿,费时一个月的功夫,去山外的县城里开会。
今夜,他仍是穿着那身深灰色的中山装,因为此时正是七月,天气炎热。
朱福顺敞着衣怀,露出了里面白嫩嫩赤条条的胸膛。
他的下半身套了一条蓝纺布的八分裤,裤腿挽到大腿根儿,布鞋都起了毛边儿,右脚的大母脚趾在鞋面里面呼之欲出。
众人见到村长来了,纷纷七嘴八舌的上前报告。
他们将自己的大脚踩在我的腰眼儿上,扯着脖子,斗志昂扬。
“村长,这个野种把施老蔫和他家里的婆娘,还有施家的老太太都给杀了。
百十年的时间,咱们村儿里可都没出过这么一个十恶不赦的人!”
“呸,这野种哪里还能算作人?简直就是个禽兽,是个活畜生!”
几个村民把我爹,娘和奶奶的尸体也抬进了祠堂西偏殿。
他们把爹,娘和奶奶的尸体在西偏殿里排成一排。
连着那把剁骨的钢刀也被带到了现场。
村民们指着三具尸体,群情激奋,义愤填膺。
有人指着那把剁骨的钢刀道。
“村长,这就是凶器嘞!
野种就是拿着这把菜刀,把施老蔫一家全都砍死!”
朱福顺见状,抬手揉了揉眼皮,舔着嘴唇,嘴巴里‘渍渍’作响。
他看了看被五花大绑,浑身满是鲜血,已经抽干了力气的我。
半蹲在我的身边,用手掌拍拍我的脸颊。
“施…;…;。
呃!
施…;…;!”
朱福顺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我叫什么。
“那个,小子,是你把施老蔫一家都杀了?”
我拼命的摇头,眼泪和鼻涕糊了一脸,我冲着地上喷了两下,吐出嘴里塞着的马粪渣。
我声嘶力竭的否认。
“没有!
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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