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于是,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格蕾丝的心脏里住进了一个新的小家伙,一颗光泽莹润的小珍珠——
她的珀珥有着棉花糖一般的性子,单纯善良,性格安静;她的珀珥喜欢浅色的衣服,爱看书、爱种花、喜欢小狗;她的珀珥很聪明,很多东西一教就会,像是个小天才……
那时候,格蕾丝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想起从前的悲痛了。
她大多数时间都沉浸在同珀珥相处的治愈过程里,她会给珀珥买新的衣服、给他读故事书、为他下厨做小点心……
最后,格蕾丝已经忘记那具体是哪一天了,她给小人造人准备了一个惊喜。
那是一间完全按照珀珥喜好装修的卧室,有浅色的床铺、视野开阔的小阳台,有种在窗前的绿植花卉,还有摆满半堵墙的书籍和小狗玩偶……
当她在房间内,对站在门口的小人造人说,这是给你的惊喜时,珀珥似乎有些受惊。
他在原地踌躇了片刻,神情好奇又犹豫,最终鼓起勇气,一小步、一小步地走到房间里进行着探索。
珀珥小心翼翼地用手触摸这间房子里的每一个家具、装饰,最终又站在了格蕾丝的面前。
格蕾丝半弯着腰,摸了摸小人造人的脑袋,而小人造人则满眼茫然,睁着一双清澈的浅蓝色眼瞳,满是不敢置信。
他似乎以为自己在做梦。
格蕾丝心脏微涩,她忍不住抬手抱住了珀珥。
她的手掌轻轻抚摸着他的后颈和脊背,温暖而小心,低声问道:“以后,珍珠也是妈妈的孩子,好不好呀?珍珠可以……原谅妈妈吗?”
然后,小人造人在格蕾丝的怀里哭了出来。
那是她第一次见珀珥哭,哭得很厉害,委屈又难过,甚至哭到浑身止不住地颤抖。
即便珀珥曾顺从地接受了自己被当作是替身的现实,可又有谁真的愿意以替身的身份生活呢?
这份不公平他从未抱怨过,就连委屈也都藏在心里,只安静地接受这格蕾丝给他安排的身份,只希望这位假的“妈妈”
可以不要那么悲伤难过。
珀珥从未想过,他也可以是妈妈的孩子。
那天,格蕾丝哄了很久,才哄好哭得眼睛红通通的小人造人,她搂着对方,将珀珥从前安慰她的话,转而送给了对方。
她说:“我们的小珍珠怎么也变成哭包了?以前不是珍珠给妈妈说,哭肿了眼睛就不好看了吗?”
就像是现在一样,格蕾丝搂着珀珥,一下一下安抚着她的孩子。
“没事的,不哭了……我们不哭啊,你看妈妈不是已经找到你了吗?虽然有点迟了,但妈妈从来没有放弃过,妈妈一直在找你呢……”
“我们的小珍珠,也有好好生活着等妈妈呢。”
第94章赴约
“妈妈。”
脑袋埋在格蕾丝肩头的珀珥低低叫了一声。
“我在呢,妈妈在这里呢。”
格蕾丝温柔地答了一声,她耐心很足,即便怀里的小家伙又开始抽噎,但格蕾丝只是含着眼眸里温热的泪水,轻轻抚摸着珀珥的脊背。
郊区的别墅里此刻格外静谧,半开的窗外拂过清风,将那田园风的纱帘轻轻吹动着,屋内晃着尾巴的小白狗雪顶则兴奋地跑来跑去,在这座房子里进行着地板跑酷。
当格蕾丝怀里的小家伙终于停了眼泪,睁着通红的眼睛与之眼巴巴对视时,同样眼眶发红的格蕾丝笑了一下。
她抬手轻柔地抹了一下珀珥脸颊侧的泪水,另一只手还揽着他,低声道:
“珀珥,欢迎回家——我们的家。”
这话一出,快要被眼泪淹没的小虫母眼睫立马又染上了湿漉漉的光泽,像是一只受了委屈的可怜小兽似的,没说话,只依恋地伸手抓住格蕾丝的袖口。
珀珥在外面的时候,是子嗣们的虫巢之母、是那尔迦人的小国王,他已经经历过了很多的大事,成长得自信又坚强。
但当他重新站在格蕾丝的面前,他似乎又变成了最初懵懵懂懂、依恋妈妈的小人造人,那是珀珥所缺失的、名为“童年”
和“母爱”
的温暖,即便他和格蕾丝之间的重逢相隔数年,但情谊却不曾有任何的改变,甚至会因时间而更浓。
一进门时两个人共同的抱头痛哭,挥去了最开始初见时的那一份生疏。
珀珥放下百合花束、换了拖鞋,像是小尾巴似的跟在格蕾丝的身后,那双浅蓝色的眼睛亮晶晶的,就好像是一只终于等到了猫妈妈的小猫崽子,瞧得格蕾丝心脏软得厉害。
...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