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人言,法官认定的事实,不一定是事实,法官认定的是有证据支持的事实,证据还必须是合法的。
法官只能在法律范围内支持某方的诉求,不支持某方的诉求。
这个难理解,又不难理解。”
“人言,一纸判决书并不代表就是案件的真实情况。
比如,你借给朋友一笔钱,碍于情面,没让朋友写借条,又借的是现金,事后你让朋友还,朋友否认跟你借过钱,或者说他提过,你没借给他,此时你又无法提供借条或者转账记录,或者只有转账记录,没有朋友跟你借钱的聊天记录,这时,他说转账记录是你还他的钱,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很难支持让你朋友还钱的。
所以,你说,法官认定的事实就是事实本身吗?”
“人言,不合法但能证明事实的证据,法官也不能采纳。
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合法的,不能在违法的情况下获取证据。
因为获取的证据都是违法的,这时还被采纳,那不是鼓励更多的违法吗?这不符合法律对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比如,提供的录音录像如果在公开场合或者自家录制的,这时是合法的,会被法官采信。
如果是在别人私人空间录制,则不会被采信,也不会成为法官认定事实的依据。”
“人言,案由或者请求的法律依据适用错误,也会不被法官支持。
比如,你要解除合同,本身未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你非要起诉解除合同,你让法官如何支持你呢?”
“人言,犯罪的人都是坏人吗?真不一定。
尤其是那些防卫过当被判刑的人,他们在本能的保护自己的过程中,是无法识别是否过当的。
还有那些不堪家暴的女性,我们又怎么忍心说他们是坏人呢?还有一些被长期欺负的老实人,最后不堪受辱反击的……再退一步,那些没进去的人就是好人吗?更不一定。”
“人言,法律是事后救济,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保障,并不是事前保护。
不要不相信法律,也不能全依靠法律。
之前就有个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结果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只能无效。”
……
诸如这般,哪能不眠不休?
因为他们已然分不清是谁在说谁又在听了……
就如同他们分不清自己说的到底能不能得到对方认可,得到外人认同的那样。
好在?
好在他们曾说了、他们曾听了,好在他们都曾为向北“那事”
着想过,好在他都曾认为向北“那事”
翻盘有望……
正可谓:你说我听,乱言乱语的一个“乱”
字了得!
理论上本系统可攻略宇宙间一切具备思维能力的生物绑定宿主后,开启部分自选攻略对象权限,为保证攻略成功率,宿主将随机获得攻略对象的技能等级和天赋水平攻略对象为同性时,技能经验获得速度50,技能等级上限50攻略对象不为同种族时,触发404光环,技能经验获取速度100,暴毙概率99攻略失败后,触发惩罚机制,宿主基础数值减半,进入绝对虚弱状态,重置技能等级穿越而来的白川泽平看着这个槽点满满的系统,又看了看学年第一的美少女学神…嗯,或许…这位同学是一台不错的学习姬ps本书又名我...
女主带着前世的仇恨重回十五岁,为了报仇站在了前世丈夫的死对头男主身边,女主决定不再被动,主动出击,灭掉前世夺走他丈夫的庶妹,对找她麻烦的渣男渣女主动出击,一步步爬向方家的顶端,走进争夺皇权的漩涡,毁灭方家,而自己全身而退,成为最大的赢家。...
生在豪门,却因奸人所害,被逐出林家,走投无路之下,成为名副其实的赘婿! 然而赘婿又如何? 逐我出林家?乖乖来求我回去! 欺负我女人?乖乖跪下求饶! 就算是赘婿,那也要是至尊狂婿!…...
没有因就没有果,没有谁天生就忘恩负义,就是三姓家奴。我要活出一个不一样的吕布出来,战乱的三国将会被我统一,无论是英雄还是枭雄,都会倒在我的面前。我不会再当那个倒霉的三姓家奴,既然成了...
她嚣张霸道瑕疵必报,谁惹了就要百倍还回去他天之骄子性格暴躁,不满家人安排而负气出走。两个原本没有交集的人却意外邂逅。第一次,她见他时,他骂她有病。第二次,她见他时,她则是打断了他的好事。第三次,她见他时,好死不死的,跑错厕所,偷看了正在嘘嘘的某人。男生眼神当中带着危险将她逼近墙角,嘴角上扬,他说第一次,你莫名奇妙的拦住了我不就是想跟我套近乎吗?我如你所愿。第二次,你故意破坏我跟别的女生的好事,你是不是应该赔偿我?第三次,你看了我的身体,是不是应该对我负责?...
新书异芯觉醒已上传。一夕之间虫灾天降,身为没有无敌异能没有超凡的功法的普通人,面对鲜血和死亡,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又该何去何从?(新书白垩纪禁区已上传,求收藏推荐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