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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小时候我还真拿着本子追着你问,你记得吗?”
哐当!
靳远聿也进了一球,直起脊梁,气质慵懒,“忘了,你问我什么了?”
“那天爷爷夸我画画有天赋,将来能当大画家,不一定要经商。
他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我心里高兴,就在花园堵着你问。”
靳之行瞄着球,语调很慢,“我问你,‘三百六十行,我该选哪一行?’”
“哦?我怎么回?”
靳远聿真的忘了。
哐!
靳之行又是一球,呼吸和球杆都很稳,他直起腰冷哼,“你说:抢银行。”
靳远聿眯了眯眸,勾唇哂笑,“想起来了,确实是我的错,我们家又不缺钱,我应该教你去抢一些我们家没有的东西。”
靳之行胸口微微起伏,盯着最后那个黑色的8号球,他没有动手,“我想向你要个人,你不会介意吧?”
靳远聿以为他想挖走自己团队里的某个技术骨干,轻蔑的回了个“随意”
的眼神。
心想,只要他挖得走。
那是他从大学时期就带到现在的团队,里面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追随他的步伐坚定得像要从军,根本没人挖得走。
“只是我不明白。”
他指尖夹烟,懒散半靠在球桌边沿,“靳氏一半都是被你妈收买了的人,盛家的一切也都为你所用,你会缺人?”
下一秒,靳之行认真开口,“哥,我要的是梨梨。”
靳远聿指尖微颤,嗓音低沉的吞出两个字,“理由。”
“我刚回国,对集团的业务不够熟悉,半山那个项目就被哥你坑惨了,所以,我需要一个得力的助手。”
靳远聿没看他,深深抽了一口烟,压下胸腔那股翻涌的烦躁和隐隐酸意,“我问的是,为什么是梨梨?”
“因为全公司她最漂亮啊!”
靳之行笑得意义不明,透着骨子里的玩世不恭,“而且,我和她青梅竹马,彼此交心,我调查过了,五年前如果不是我妈横插一杠,我和她本就很登对……我后悔了,想追回她。”
“交心?登对?”
靳远聿轻笑,低低呢喃这两个词。
心底一股疯狂的、名为吃醋的情绪陡然爆发,心像是被人用力揉过又松开,缓慢泛着酸痛。
不敢去回忆。
当他在美国看到温梨和靳之行在一起的消息时,盯着报纸上他们登对的照片,他有多崩溃。
从来都没有人知道,他也曾因为喜欢猫,想捉住,反被猫所伤。
只是,靳之行的伤痕在手上。
而他的伤痕,在心上。
夜色深沉,两人站了一会,身上都沾上了浓重的寒意。
可对靳远聿来说,这点寒意和前二十几年的冰天雪地比起来又算什么?
跑远的思绪渐渐收回,他冷淡开口,“可梨梨不是因为漂亮才被我选中,她是靠自己努力,通过层层筛选,以专业第一名的成绩考到我身边来的。”
“我明白…”
“你不明白。”
靳远聿幽深冷锐的眸色仿佛要刺穿黑夜,“和她青梅竹马的,又何止你一个?”
靳之行被问的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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