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章
联谊晚会的时间从周六早上九点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地点在距离学校不远的别墅区。
叶清欢听洛宁说,才知道这次联谊晚会是洛宁所在的社团举办的,原本社团定的位置是市内的餐厅,但凌翊听说了这件事,就把自家在附近的别墅免费借给了社团使用。
有免费的别墅体验,来参加联谊的人数自然也翻了个倍。
对于叶清欢突然反悔答应参加联谊,洛宁也很诧异,还问了一句:“沈诚也要跟你来吗?”
叶清欢说:“不,他不来。”
洛宁的表情在一瞬间变得有些奇怪:“就……你一个人?”
叶清欢想到自己莫名其妙的任务就心烦,自然也没有注意到洛宁微妙的表情,露出一个标准的假笑:“不还有你们吗?”
洛宁尴尬笑了笑:“也是。”
眨眼就到了周六当天。
叶清欢有周末睡懒觉的习惯,想着反正已经知道了联谊的时间和地点,只要他在任务时间之前赶到场地就行,所以也没有设闹钟,准备睡到自然醒。
却不想,早上天才刚刚擦亮,客厅就传来了一道清脆的响声。
叶清欢从睡梦中惊醒,含糊地问了一句:“沈诚?怎么了?”
良久门外才传来一道声音:“没事。”
叶清欢上下眼皮直打架,听到沈诚说没事后也没再多问,闭上眼睛接着睡了。
可没睡多久,外面又响起了一道声音,这次叶清欢听清楚了,是玻璃破碎的声音。
难不成是沈诚不小心摔倒了?
叶清欢当即睡不着了,一翻身就爬了起来,甚至连上衣都没穿,就这么赤条条地走了出来。
“怎么了?”
叶清欢寻着声音进了厨房。
定睛一看,沈诚正蹲在地上处理破裂的陶瓷碎片。
看见叶清欢进来,沈诚视线快速划过他胸膛上的小小粉点,又迅速移开:“别过来,小心踩到了。”
叶清欢抓着头发,看了眼厨房:“你在做早餐?”
叶清欢从小就没进过几次厨房,同样的,沈诚这个大少爷也甚少摸锅碗瓢盆。
他实在搞不懂,一大早沈诚不睡觉,为什么非得在厨房跟早餐较劲儿。
不过叶清欢还是耐心建议:“你不是说今天很忙吗?要不就别自己做了,我点外卖吧。”
沈诚已经清理了地上的残渣,摇头:“不用。”
叶清欢还想再说什么。
沈诚洗了手,还带着水珠的手掌直接贴在了他的后背。
略冰的触感刺激得叶清欢浑身冒鸡皮疙瘩。
沈诚的手指在他的后脖颈处捏了捏,动作很快,但力道不小。
“嗷!”
叶清欢痛得嗷了一声,“不是,你干嘛?”
叶清欢皮肤白,稍稍用力在那一处一捏,一个略显暧昧的红痕瞬间浮现。
沈诚食指轻轻抚过这道亲手印上的痕迹,又在沉沦之前快速离开:“看你没睡醒,手动唤醒一下。”
...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