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四得了蓝素素的吩咐之后,就捧着手里的小托盘离去了,到时那位送诗签过来的侍女惊讶的站在原地,见到蓝素素身上流露出来的那种自信,在想着刚才他明明就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子,可是而站在书桌前的他却是那样的光彩流露,信手拈来提笔成诗,如果她不是愚不可及那么就是真真正正的有才学,看着蓝素素的表现,在看着手中托盘里的诗签绿衣侍女就知道蓝素素是后者,她身上的那一钟别样的风韵只怕是自己小姐追都追不上的。
“姑娘,你可是第一次来黄鹤楼,莫不是寻不到回去的路了吧。”
蓝素素认真的语气传来,让正在沉思中的侍女清醒了过来,在心中暗骂自己太过于大意了这里是哪里自己竟然就在那三人的面前揣测他们,真真的是不想要命了。
“姑娘诗作惊人,奴婢实在是仰慕,一时间竟然忘记了身在何处。”
侍女小心的回答道。
“我家小姐还在等我,奴婢就先告退了。”
说完绿衣侍女也不在等几人的反应,就先离开了。
蓝素素见他离开并没有说什么,捧起面前的酒杯放在鼻子下面闻着酒杯里传来的香味,却没有思考那侍女的主子到底是谁,因为不用猜他也知道是谁了,身份高到了一知道自己所在的雅间里的客人是谁,还明目张胆的前来挑衅的人自然也是有些真本事的,符合这样的条件的并不多,不说说起来自己的这个姐妹倒还真的有些意思,不过莫不是因为她一直呆在丰都所以才不会明白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么,就在蓝素素医治在思考的诗后却没有注意到在流云轩的对面处于黄字二号的凌云轩里一双眼睛却在望着流云轩的几人若有所思。
“小琴儿,你这次可是有些不够意思了啊,写了什么诗都不先给我们看上一眼就送去了楼下,连那侍女都可以看我们却是没有看见。”
砚雪衣看着蓝素素,虽然嘴里满是抱怨眼里却没有什么不满表露出来。
其实俺心里确是很高兴的,毕竟要是自己的小侄女就这样被别人压上一头的话他一定会为她找回场子,哪里知道这小丫头却不是温顺的小白兔而是一直野性十足的小野猫啊,人家一闹到她的地盘上来她就毫不犹豫的回击回去了。
“送下楼的诗签自然会有人誊抄了挂起来,你们也很快就能看见了。”
蓝素素语气平静,没有一丝一毫的其他情绪。
“我到是很好奇琴儿会写出什么样的诗来,我可是同雪王爷一样希望可以第一个见到你的作品呢?”
高渐离的声音出奇的温和就好像刚才那侍女来挑衅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过一般,蓝素素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报以一笑,放下手中的酒杯却是端起一边的茶杯毫不犹豫的喝了一大口,完全不顾及自己在两人面前的形象。
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此时此刻蓝素素虽然面上平静但是心里却产生了一些奇怪的感觉,就好像平时一向平淡的自己问什么会知道自己的姐妹来向自己挑衅的时候就会毫不犹疑的回击回去,要知道平时的话,对于这样的事情她可是根本就理都不会理的,但是偏偏今天她就这么做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这一定是因为他的母亲还死了自己的母亲,她还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的原因吧,现在的自己早就不是当初的自己了不会再像当初那样任人宰割了。
一定是这样的吧,蓝素素这样自我安慰着。
另一边,黄鹤楼专门收诗签的地方小四还在恭敬的等着,因为现在诗会已经开始了很久了,但是送上来的诗签却并不是很多,主要是因为很多人前来并不是写诗的而是来观看的,如果有合适的人也会同其结交,所以说这时会不仅仅是展现自我的平台更是一个互相交流街市朋友的地方。
很快就轮到了小四,小四见前面的人已经离开,那人的诗签爷已经誊写好了,有专门的人拿着出去挂了起来。
“姑娘,你是送诗签来的吗?”
誊写的人看见站在自己面前的小四,温和的问道,心里想着这怕是哪家的丫头为自己的主子送诗签来的吧。
“是的,公子,这是我家姑娘写的诗,劳烦公子了。”
小四恭敬的将手里的小托盘奉上。
那誊写之人赶紧接过,再讲手里的诗签先默读了一遍,不赌不知道一读吓一跳,誊写的人眼里写满了不相信这样的诗回事夜歌女子所做。
“这真的是你家姑娘写的?”
誊写的人心里觉得不确定再一次询问小四。
“是我家姑娘写的,这首诗是因为那位落款的印鉴四牡丹的客人先送了她的诗签过来,我家姑娘写来回赠她的。”
小四看着誊写的人底气十足的说道,她当然知道那人之所以会这样问不过是不相信这诗的作者罢了。
...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