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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烈竟然拿乞丐来比喻梁王,这让罗月华觉得挺解气,心里顿生亲近感,抿嘴一笑,点了点头,随口问道:“这次,你会跟梁王一起离开吗?”
“差不多吧,怎么,舍不得我走?”
如果罗绍威有势力,沈烈倒是可以跟着他混,可罗绍威不行,不用借助史料,仅凭他的性格就能看出来,这个人不够狠,也不够阴,以后成不了大气候,所以只能先跟着朱全忠。
有句话叫知其不可奈何,安之若命,沈烈已经认命了,也不得不认命,同时也清楚这个命途可以分两种,平庸与不凡。
当下,平庸之人的命,属于有今天没明日,两只脚都在鬼门关里。
不平庸吧,其实也没好到哪里,很可能在富贵之中就被人宰了,反正想要善终很难,乱世便是如此,人命如草芥,皇帝都活得战战兢兢。
初来乍到,可选择性不强,沈烈觉得自己只能先跟着大佬混,再徐徐图之,毕竟还是应该把命握在自己的手里才心安。
另外,沈烈觉得既然老天开了这个玩笑,那好,等到时机成熟,老子一定会掀翻这个天,彻底来一次我命由我不由天。
“你有什么好舍不得,巴不得你这个人屠早点离开我家呢。”
沈烈竟然说这种话,罗月华的脸上顿浮红云,双眉紧蹙,面露不悦。
罗月华的年纪虽不大,却是妥妥的美人胚子。
细打量,这个女人属于骨相美人,皮肤白皙,鼻梁高挺,双眸明亮有神,脸型的线条也极为流畅,下巴略方,眉眼间自带英气,正是这股英气让她的气质变得更加独特。
沈烈只当罗月华羞涩,并没察觉不悦,伸手在她的小胡子上抹了一下,捻了捻,继续玩笑道:“锅底灰呀,也不嫌脏,还有啊,怎么就人屠了?我还不是为你们罗府办事嘛,要是真舍不得,不如…偷偷跟我一起走?”
越说越不像话,而且还动手动脚,罗月华的脸色由红转白,一对圆润的丹凤眼怒视起来,眼眶里也泛起水花:“你这个登徒子,活的不耐烦了,是不是?你再敢羞辱我,我…我杀了你!”
如果说刚才的话让罗月华有些恼,此刻她是真的生气了,沈烈不应该这样对她,这是轻薄,是侮辱,更是蔑视,是对罗家势衰的蔑视。
沈烈见状,知道自己的玩笑有些过头。
毕竟这不是后世,罗月华也没有后世女人的开放,况且她更不是一个随便的女人,赶忙陪笑解释。
“你别恼呀,我真没有羞辱你的意思,我就是想啊,你整天困在府里多没意思,不如出去走一走。”
哄女孩子的套路大同小异,嘴甜,脑子转的快,沈烈在这方面还算有经验。
罗月华继续怒视沈烈:“用得着你操心?”
“我不是操心,我就是想说啊,韶华易逝,大好年华的,不能总守在深宅闺房内,虽说父母在,不远行…”
“你也知道不远行…”
“当然知道,不走远,咱们可以去汴州或是洛阳城逛一逛嘛,去江南也行,诗里不是说嘛,闲梦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萧萧,多好的意境,你可以像公孙大娘,不不...”
公孙大娘是玄宗时期的官家歌舞妓,风噪一时,顶有名气,可再有名气,拿罗月华跟一个歌舞伎相提并论,还是欠妥。
不等罗月华有反应,沈烈赶忙改口:“错了,又说错了,咱不像公孙大娘,咱像李太白,像他那样到处游山玩水,等玩够了,咱们再回魏州城。”
罗月华脸色回转,沈烈又赶紧补充:“我知道你会武艺,会使刀,还会使枪,可你毕竟还是女孩子,我就是有点不放心,打算给你当护卫,真没有不敬的意思。”
“没心情,就算去,也不用你护着。”
沈烈的解释让罗月华的气恼消了大半,嘴上说没心情,心里却有些向往。
行万里路,方知天地之宽阔,罗月华从来就不是小家碧玉的性格,若是男儿身,恐怕早就纵马游天下了。
“快去准备早饭吧,别让梁王等急了。”
罗月华重新戴上斗笠,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沈烈,转身走出厢房门时,看到沈烈没跟着,又回头轻唤:“沈郎,走啊,发什么呆?”
沈烈笑道:“你去准备就行了,还用我跟着?”
罗月华丹凤眼圆睁:“快点,别废话。”
“好好,走!”
沈烈忙不迭地跟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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