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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择日不如撞日(第1页)

人靠衣装,马靠鞍,沈烈的贵气装扮以及俊朗的相貌会给人一种贵胄子弟的感觉,再加上赵在礼和刘延祚对他的客气,傻子也知道这个年轻郎君必定是出身不凡。

陆贞娘的离开,让之前侍酒的胡姬有了机会,赶忙放下琵琶,挤在沈烈的身侧。

趁着给沈烈添酒之际,胡姬故意将带着乳香的发丝拂过沈烈的下颌:“郎君看得这般入神,可是嫌妾身的琵琶弹得不好?”

说话间,胡姬露出两颗镶金的犬齿,仿佛波斯猫收起利爪后慵懒的撒娇。

“我对琵琶不感兴趣,只想知道你除了会弹琵琶还有什么能让我愉悦的本事,今晚要是让我不尽兴,我就拔了你这两颗牙!”

陆贞娘在场,沈烈还真有些放不开,此刻陆贞娘走了,他也就无所顾忌,戏弄起胡姬。

赵在礼见“李存勖”

放开手脚,把胡姬摸得软成一堆烂泥,心里自然高兴,又见“李存勖”

把胡姬摸得软成一堆烂泥,暗道这个亚子真是男女通吃的人物,关键还长得还如此英俊,真是气煞死人!

想到相貌,赵在礼有些狐疑。

他见过沙陀人,沙陀人的相貌与汉人有挺大的区别,可眼前这个李存勖怎么跟汉人一个模样,竟然没有一点沙陀人的特征。

从种群来分,沙陀人属于欧罗巴人种,具有典型的白种人特征,如深目、高鼻、卷发、多须等,即便沙陀人进入中原后与汉人混血,这些明显的特征也不会完全消失。

因此,赵在礼的狐疑不无道理,但转念一想,赵在礼又自行解惑,或许李存勖完全继承了他母亲的相貌,如此也就让沙陀人的特征变得并不明显,应该是这样。

酒酣之时,沈烈开始引话题:“延祚,我听说你们沧州的长芦被朱全忠占了,还派了两个不知名的小人物守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为何不夺回?难道真怕了朱全忠不成?”

择日不如撞日,既然今天这事发生了,不如就势找机会解决那两个吃里扒外的狗东西。

刘延祚年少,不胜酒力,几大杯“三勒浆”

下肚,面红如猪肝,舌头也卷得有些解不开,浑身无力地倒在丰乳肥臀的胡姬怀里,强睁眼皮,含糊不清说道:“倒…倒不是怕那个老匹夫,是那二人…已经为我父所用,让他俩守在长芦…就当养…养两条狗了。”

赵在礼倒是有些酒量,若在平时,他一定打断刘延祚,不会让刘延祚乱说,但眼前之人是李存勖,河东与宣武一直处于敌对之势,说一说也无妨。

“不过也有麻烦。”

赵在礼喝了一口酒,接过话头:“近来,听说朝廷往长芦派了一个县令,不用想也知道是朱全忠所为,到任后恐会生变,也不知会是什么情况。”

刘延祚正被胡姬用嘴喂酒,听到赵在礼的担心,扒拉开胡姬的嘴:“干臣,你不用瞎担心,等那个县令到了长芦,用不上几日就得去见阎王,那就是一个短命鬼。”

“哦?如此倒是不错。”

既然刘延祚如此说,也就证实了猜测,沈烈应了一句,用力搂过胡姬,笑道:“哎,不说那些了,长夜漫漫,注定无眠既然那二人已经归顺你们,不如喊来陪我们喝酒,大家一起玩闹也添兴致,如何啊?”

文人狎妓有文人的玩法,在巫山云雨之前,总回玩作诗,行酒令一类的小把戏,博得女子的倾心。

武将嘛,平时血腥见多了,骨子里也就没有那么多诗赋雅兴,要的就是热闹。

刘延祚算不上武将,但他年纪小,正处狂妄的岁数,只喜欢闹腾。

赵在礼挺复杂,算是半文不武,还带着商人的狡诈,真让他玩纯文人那一套,他还没那个水平,因此见“李存勖”

提出这个建议,觉得不能驳“李存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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