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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诗宜脑海里,名为黄甲的络腮胡大汉和眼前陆尧的秀气面庞,彼此交融为了一体两面。
不是没有记录。
而是自己将日记中关于他的一切都删掉。
曾经想要牢牢记住,后来又想要彻底忘记。
为什么会这样呢?
宋诗宜不知道。
至少这个下午,她感到一种久违的开心。
那么一切就从重新认识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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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莎贝尔说她来想办法,这一想就有了今天的情况。
宋诗宜说:“我们以前认识,对吧?”
少女点点头。
“只是你不记得我们了。”
宋诗宜给她倒了一杯红茶:“以前,我是什么样的人?”
“可靠,体贴,做事雷厉风行。”
对方如此评价道。
她心想,这和现在的自己完全是两回事。
如今的宋诗宜是一个极不靠谱的小店老板,过着懒洋洋的半退休式生活,唯一还保留部分的,大概就是体贴。
体贴倒不是无微不至的关心,而是清楚不该说话的时候别说话就好,这一点宋诗宜从女团时代就记住了。
店里虽然来客稀少,但气氛一直都很放松,不()
会让顾客们觉得紧张和促局不安。
这更像是她的一种生活习惯。
宋诗宜自嘲说:“现在我是不是很挫?”
“没有。”
饮茶少女认真地说:“你还是很漂亮,比过去更成熟了一点。”
真是一个好回答。
宋诗宜说谢谢。
伊莎贝尔从衣兜里抓出了一只小麻雀。
那麻雀一点不怕人,站在桌子上看着自己,然后飞到了自己左肩上。
“它叫明仔。”
伊莎贝尔说:“曾经是你的使徒。”
宋诗宜不由自主用手指挠了挠这只奇特小鸟的羽毛,就像是肌肉条件反射一样。
“不过因为不能滞留在这边太久,所以之前你委托我们帮你照顾。”
少女解释道:“其实它是能说话的,但你失去了神格权限后,已经无法直接听到和交流了。”
宋诗宜心说原来是这样。
她不由想起。
平板电脑上倒是有很多过去的日记,只是存在大量信息缺失,看起来就像是辨认残缺的古代文献一样,叫人头疼。
伊莎贝尔忽然看向门口,朝那边挥挥手,然后有个客人一路过来,坐在了伊莎贝尔身边。
宋诗宜打量了一下对方。
来者是一个年轻男性,大概二十岁到二十五岁之间,头发不长不短,有几分懒洋洋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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