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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倭使入觐(第3页)

那是名正言顺的首相啊,且又受封郡公,所以大家伙儿干脆就生造出一个新词儿来,尊称他为“令公”

其实在原本的历史上,自魏文帝起,即以士人担任中书令,执掌机要,权势日重,逮南北朝时,竟成为朝臣中最清华贵重者。

比方说谢安即在东晋为中书令。

再如高允在北魏为中书令,文成帝拓拔濬竟不名之。

而尊称为“令公”

——也就是说二百多年以后才出现的这种称呼。

唐代最有名的“令公”

当然是郭子仪郭令公啦——不过这个时候多以尚书、中书两省次官同平章事为宰相,令则多授藩镇,其实不预政事。

到了晚唐以后,中书令越封越滥,简直成了武将专有的加衔,所以在民间传说中,就连杨业都被称为“杨老令公”

了——其实他官止云州观察使、判代州而已,距离中书令还有十万八千里远。

故此在是勋的印象里,一提“令公”

,多为武夫也,如今这称呼加在了自己身上,怎么听着怎么别扭啊……可是又不好禁绝,只能忍着……

当下刘廙说是令公你未免太小题大做、危言耸听了吧?是勋心说日本将来可能对中国造成的危害,我这会儿说出来,肯定没人信——“今二十三国来朝,异服之使,并列阶前,何其荣耀,可彰中华之盛也。

若异日止二三国来朝,知者晓其兼并,不知者以为中国将衰,是以外邦贡使寡也,奈何?”

刘廙一皱眉头,说你这话虽然挺没溜的,但我喜欢……好吧,那就如你所言吧。

于是诏拜二十三国倭王……倭地酋长皆为侯爵,各赐名号、金印。

邪马台女王卑弥呼因此也做不成“亲魏倭王”

,他的使者光得了一颗“亲魏侯”

的印信回去。

倭使贡献方物甚多,但价值却不高,也就毛皮、倭锦、男女生口(奴隶)之类罢了,曹髦将贡物班赐群臣,奴隶则发皇家工坊劳作。

崔琰帮他列了长长的一份赏赐品单出来,包括黄金、美玉、铜钱、铁刀、蜀锦、珍珠、铅丹,等等,足足四十多款,论价值不下贡品的百倍。

可是度部尚书司马朗当场就给否了,说关东还在打仗呢,蜀地也没有彻底平定,我没这份儿计划外开销。

公库动不得,那就动私库吧,然而又遭到门下监刘放的谏阻:“前陛下践极,赐群臣金帛,以国用未足,取诸内帑,今若重赐,乃将罄尽矣。”

曹髦一皱眉头,说我真就那么穷吗?是勋奏道:“所谓积土成山,积水为渊,今若重赐,后再有贡者,必从此例,是贫中国而富四夷也……”

中国传统的朝贡制度,最终就酿成了这种恶果,导致到了明朝,要明确规定藩属的进贡次数——你要是年年过来,那我非破产不可呀。

“且蕞尔小邦,得金玉无所用,得绢帛不能织,唯炫其华彩而已。

是中国之赏厚,而彼邦之德薄也。”

他说我跟秦朗仔细打问过了,倭地没有好铁,部队基本上还在使用铜兵,而且他们就连铜的冶炼技术也很落后,不能制镜——“胡不赐以镜、剑,既不劳中国,而又能得远人爱也。”

日本列岛这时候,大概处于弥生时代晚期或者古坟时代早期,后世考古发掘出最常见的礼仪用品,就是从中国输入的铁剑和铜镜,甚至其中贵重者,还成为了日后大和王朝政权的象征——所谓“剑、镜、玺”

(玺指本土勾玉)是也。

那么既然倭人喜欢这些玩意儿,咱就送他们这些玩意儿吧,比送黄金、白玉要惠而不费多啦。

曹髦准奏,即赐各倭使铜镜、铁制刀剑,以及价值千金的铅丹和铜钱——就这论时价都已经是贡品的将近十倍啦。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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