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2章 从今天开始我的心交给你(第4页)

“你的事情对我而言就是最重要的,再没有时间我也要抽时间来处理。”

王子程意味深长的看着莫晚,莫晚脸一热,赶紧转变话题,“那个管家会被炒鱿鱼吧?他也不知情,为这事情被炒鱿鱼怪可怜的!”

“笨女人!”

王子程瞪他一眼,“我怎么认识你这么笨的女人?难道你忘记了刚刚被那个人逼得走投无路的情形了?”

“可是和管家没有关系啊,我只是觉得他太无辜了。”

“无辜?只有你这样的傻子才会觉得他无辜。”

王子程冷笑,“我告诉你,那管家压根就不无辜,我那朋友是法国人,一般不在国内的,江城的房子和车子一直都交给管家在打理。

那管家没有把自己当外人,竟然把主人的几辆豪车出租赚外快,这也罢了,可是最近却越来越过分了,竟然借豪车干起来别的买卖。”

“什么买卖?”

莫晚疑惑。

“豪车碰瓷!”

王子程回答,“他们专门挑有钱人下手,这几个月已经干了好几单这样的买卖了。”

“你怎么知道的?”

莫晚奇怪。

“因为这个豪车的配件生产厂家王氏有股份,所以这事情就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只是他们一直都是挑有钱人碰瓷,怎么这次会找上你们?”

王子程奇怪。

“大概是碰巧吧!”

莫小军回答。

“估计他们是在找有钱人下手,凑巧我赶上了。”

也只能这样解释了,王子程点头,笑眯眯的看向莫晚,“今天我帮你一个忙,你请我吃大餐吧。”

听他提到大餐,莫晚这才想起夏苏还等着自己送饭,“遭了,我得赶快给夏苏送饭去!”

对于收拾莫晚的方法孙晋芳可是想了好长时间,许丽华的建议她没有考虑,她也是一个母亲,用孩子威胁母亲的这种事情她实在是做不出来,许丽华于是又给她出了另外一个主意。

霍展白说莫晚离婚后因为生活困难才嫁人的,由此可见她的经济状况一定非常的不好,许丽华和孙晋芳说到了豪车碰瓷的事情,价值千万的豪车碰一块漆就要修十来万,要是稍微惨一点,动辄就是上百万的维修费用。

莫晚生活本来就拮据,肯定付不起这笔钱。

到时候等她走投无路孙晋芳再出面帮她搞定,提出条件让她离开,这事情肯定能成。

许丽华是孙晋芳的同学,和孙晋芳关系一直很要好,当初孙晋芳父亲出轨受尽小三之害时候就是许丽华一直陪伴她。

因为这个孙晋芳一直很信任她。

许丽华出了碰瓷的主意后孙晋芳同意了,让她先物色人。

别看许丽华只是一个医生,她认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所以碰瓷这事情是许丽华全权代理的,她很快找到了人,告诉孙晋芳说对方开的价格不低,孙晋芳倒不心疼钱,她心里一直在犹豫,这样做真的好吗?

因为她的犹豫着事情一直没有实施,不过今天在医院看见儿子因为莫晚变成那副样子后,她心里无名火起,马上打电话给许丽华,让她立刻安排这事情。

许丽华满口同意下来,说马上就安排人去等着,今天就能见效,还让孙晋芳先付一笔定金,孙晋芳一肚子的火很爽快的付了定金,付了定金后孙晋芳就等着好消息的到来,可是做梦也没有想到王子程会出来搅合,事情因为王子程的搅合没有成功,碰瓷的人也被送进了监狱。

还好这些人口风紧竟然没有供出她们一丝一毫。

孙晋芳总算是松了口气,松气之余心里憋屈得慌,许丽华劝她,不要再心软了,再这样折腾下去后果不堪设想,还是用孩子说事情。

孙晋芳犹豫半天也想不出别的办法,于是同意了。

果果的个子长了不少,衣服都变短了,恰逢休息,莫晚带着他去商场为他挑选几套衣服,为果果买了几件衣服后,想起舅舅身上的衣服很旧了,她又去了男装部,准备为莫小军挑选几套衣服。

热门小说推荐
星魂剑魄

星魂剑魄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庆余年范闲

庆余年范闲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