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8章 我是来帮你的(第1页)

第48章我是来帮你的

四号虽然没有一号的身材二号的妩媚,但是长得清纯动人,学历很高,是一家大型外企的公关部经理,她自然也是听说过王子程的,见王子程对着自己抛一个飞眼就拿着玫瑰花上来了,小心肝跳的砰砰的。

莫晚私底下是看见过四号的,别说四号的长相还真是王子程喜欢的这种类型,不过莫晚却不喜欢她。

四号仗着自己长相好看学历高常常是一副瞧不起人的架势,这么多女嘉宾中就她最难相处,莫晚就曾经听她和旁人说过自己,“离婚有孩子的女人也来上节目,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难道把节目当成是菜市场?一场节目下来一个人也不选她,真不知道她内心怎么会这么强大。”

诸如此类的话她说得太多,不过莫晚没有和她计较,比她这样难堪数十倍的事情她都遇到过,她才没有功夫计较几句难听的话。

看见王子程一直翻来覆去的盯着四号看,莫晚猜测王子程一定是在工作中认识的四号,他这个人为了追喜欢的女人可是标新立异得很的,肯定是知道她参加节目所以上来为她加油积攒人气。

思索中王子程拿着玫瑰花到了四号面前停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四号身上,莫晚以为他会把手中的玫瑰花送给四号的,结果他却没有送花而是开口,“小姐,你是不是喜欢我?”

四号激动的头直点,王子程嘴角上扬,“你觉得我会把花送给你吗?”

这厮完全不按照节目组的台词出牌,四号娇羞的笑了,“我当然希望你把花送给我。”

主持人见他站在四号面前不动,以为他不知道流程于是在下面提醒,“如果王子程先生喜欢四号就把手里的玫瑰花送给四号女嘉宾,然后四号女嘉宾问你三个问题,你回答让她满意她就可以为你摘下面具。”

王子程回头,“谁说我喜欢四号女嘉宾的?我只是觉得她长得和我认识的一个陪酒女有些像想确认一下。”

这话出口全场哗然,王子程也不管别人怎么想,笑吟吟的看向莫晚。

莫晚本来以为接下来是一场郎情妾意的好戏,可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这厮竟然把目光放在了她的身上。

“我喜欢的是五号莫晚小姐!”

王子程提高声音,全场都听得清清楚楚,说完话他把玫瑰花递到了莫晚的面前。

莫晚傻愣愣的看着他,直到王子程又说了一遍,她才反应过来,她没有接王子程的花,而是开始问王子程三个问题,“王子程先生,请问你喜欢我什么?”

“喜欢一个人还有理由吗?”

王子程这厮理直气壮。

主持人打圆场,“的确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王子程先生对莫晚小姐是无条件的喜欢。”

“对!

我无条件,无理由的喜欢莫晚小姐!”

王子程附和。

莫晚在面具后面瞪了王子程一眼,这厮摆明是来捣乱的,可是她得把这过场走完,“王子程先生对爱情的定位是什么?”

“爱对方并且珍爱对方。”

王子程收起嬉皮笑脸。

“王子程先生对爱情的誓言是什么?”

“不求一生一世,只求曾经爱过!”

“谢谢王子程先生,你的回答很好,但不是我想要的答案,所以对不起!”

台下一片唏嘘,这么好的男人的确不是这么平凡的女人所能拥有的。

因为莫晚的拒绝让别的女人看到了希望。

可是王子程却对所有人都没有兴趣,他拿起话筒面对所镜头,“我来到这里只是因为莫晚小姐,虽然她不接受我的心,但是我不会放弃,只要她在这台上一天,我就还会再次回来!”

节目录制结束莫晚走出大厅,王子程笑眯眯的靠在门口等她,看见他莫晚气就不打一处来,“王子程,你来瞎搅合什么?”

“淑女一点,这样才会有好男人喜欢你!”

面对莫晚的指责王子程一点也不生气,“我这次是来帮你的。”

“什么帮我?你这是在让我成为众矢之的!”

“放心,马上你就能看到好处的。”

王子程伸手拉她,“我肚子饿了,你陪我吃宵夜!”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星魂剑魄

星魂剑魄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庆余年范闲

庆余年范闲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