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百四十四章假项链泡妞
这种话题,原本就比较操蛋,回答起来自然也是有那么一点的不容易的。
所以,几乎是在瞬间,刘依柔便是直接的陷入到了沉默当中。
而见刘依柔这般的模样,在旁边的芳芳倒是并没有停歇下来。
、
先前的时候,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她之所以会连续的说出那些话语,想来就是想要在刘依柔的面前炫耀、
而现在,刘依柔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回答,整个人还是显得特别的尴尬,那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自然就是继续炫耀的最好的时候。
也正是因为这样,那个芳芳便是继续的开口说道:“依柔,我还以为这个陈浩是你的男朋友呢,没想到不是啊,那什么……”
说话之间,芳芳便是拽了拽她身边那个穿着西装的男人,一脸欣喜的表情,然后才是对着刘依柔开口说道:“依柔,陈浩不是你的男朋友,又或者说你现在没有男朋友,但是你芳姐我却是有男朋友了哟。”
一面说,芳芳便是一面将自己的胸口朝着身边的那个西装男恶心的磨蹭了一番,然后才是开口说道:“王源,家境殷实,他家在南区开了好几家场子呢,是我的男朋友。”
在说这样的话语的时候,芳芳的言语之中,几乎是每一个字都透露着高人一等的感觉。
而让我觉得相当恶心的是,你好好的介绍就介绍吧,也并不会招惹讨厌,可万万没有想到,这个芳芳在介绍的时候,还非要扯上这个王源什么家境殷实,这不明摆着在眼气人吗?
当真是以为自己找了一个男人,就能够天下无敌了?
面对这样的女人,我当真是打心底觉得相当的恶心。
而在芳芳说完这样的话语的时候,刘依柔方才是缓缓的抬起了头,然后才是对着芳芳开口说道:“芳姐,这就是你找的男朋友啊,不错,那就恭喜芳姐了哟。”
刘依柔的声音特别的温柔,加上她那清纯的气质,即便是穿着的是普通点的衣服,都是别有一番的韵味。
而之前的时候,刘依柔便是一直低着头,这般的模样,倒是没有将她的脸颊完整的呈现出来。
而这时,刘依柔便是完全的抬起了头,使得她的整张脸颊都是直接的暴露了出来。
那个芳姐的男朋友王源,在刚刚看见刘依柔的那一瞬间,当即就是眼前一亮,然后直接的对着刘依柔伸出了手,果断的开口说道:“万万没有想到,你竟然是芳芳的妹妹,你好,我叫王源。”
这般的模样,很明显是想要跟刘依柔握手了。
而刘依柔的性格原本就有那么一点的内向,不认识的人,一般都不会和别人打招呼、
所以,在这一刻的时候,这个王源伸出手来,一时之间,刘依柔都是有点发蒙。
但是,很快,刘依柔便是反应了过来。
毕竟,这个王源都是伸出了手来,那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无论怎样,哪怕是逢场作戏,刘依柔都是应该跟别人握一下手的,要不然,当真就是不给这个王源面子了。
再者说,握手又不会怎样。
也正是因为这样,几乎是在瞬间,刘依柔便是直接的清醒了过来,然后伸出她的纤纤玉手,和王源握手一记。
只是,在握手的时候,我分明看见,那个王源的大拇指不停的在刘依柔的肌肤上摩擦,而王源在感受道刘依柔那吹弹可破的肌肤的时候,甚至嘴角都在下意识的舔了舔。
那般的模样,可谓是异常的恶心。
甚至,他那样的举动,都使得刘依柔下意识的蹙起了眉头。
这般看来,这个王源也不是什么好角色啊。
而正和我想象中的一样,这个王源仗着家里面有那么一点的钱,就特别的纨绔,在女人方面尤其是放得开,对于美女更是没有任何一点的抵抗力,可谓是处心积虑的都在换女人。
但是,之前的他,虽然是经历了不少的女人,但是,她却是从来没有见到过刘依柔这一类的女生。
在他看见刘依柔的第一眼起,他便是被刘依柔那清纯的气质,绝美的容颜给死死的吸引住了,甚至是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也就是在那一瞬间,王源便是知道,刘依柔,绝对是他遇到过的最为漂亮最为想要征服的女人。
其实,王源的家境虽然殷实,但讲道理,也只能算是有钱,在芸芸众生当中,也算不得什么,也正是因为这样,对于那些极品的女人,即便是王源有心想要玩弄,也没有机会给他玩弄。
但是现在的情况,便是已经有点不一样了、
因为之前的时候,这个芳芳和刘依柔的对话,便是被王源给彻底的听见了、
...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