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整个黄鱼巷都知道马煞,那个个子很高,但是很瘦,看上去多多少少有些营养不良发感觉,像水里一种叫狗咬人的鱼,这种鱼细细长没有肉,不值钱,还会咬人,一般捕鱼的被咬了以后都会顺手操起船边的棍子,朝它头上狠狠一锤。
马煞的衣服总是很脏,但上面的补丁很整齐,好像原本就是长在衣服上面的。
黄鱼巷是青山县最穷的地方,即使不是在青山县也很少有这么穷的地方,黄鱼巷的人大多数都以卖鱼为生,主要卖桂黄鱼,赶海的人皮肤晒的黝黑,这里的人很少见到黑鱼,觉得黑鱼贵,用黑鱼来称呼他们,难免有些掉价了,久而久之,那一片都被称为黄鱼巷,而里面的人被称为黄鱼。
马煞骑着卖鱼的自行车,穿过窄窄的巷子,巷子里面散发着死鱼烂虾的味道,让人作呕。
自行车停在一家小店门口,十几岁的少年熟练地把自行车后面挂着的鱼篮子拿下来,摆在路边,老气横秋地掐着腰,站在那里,眯着眼睛看着前面路过的人。
小店老板娘坐在店里,皱起了眉头,狠狠地把手里的镜子放在桌子上,推了推一旁正在手机上斗地主的老板。
“快去把那个煞星撵走,脏死了,谁还会来买东西。”
老板点了点头,没有起身,眼睛一直盯着碎了屏的手机,老板娘狠狠地掐了一把他的胳膊。
“哎呦吼,疼,疼!”
老板不情愿地把手机收起来,走到马煞旁边抬头挺胸,一脸鄙夷地看着他,踢了踢他的鱼篮子。
“你,不要在这摆,影响我们家生意,快走。”
“这是路边,跟你家没啥关系吧?”
马煞看着他,就那样眼神里没有一丝感情地看着他。
老板被他看的有些泄气,但又想这不过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屁孩,自己怕他干什么。
“你这小兔崽子快给我滚!”
马煞捏紧了拳头,还是那个表情看着他,冷静地说:“我不走。”
老板一脚把鱼篮子踢翻了,马煞的拳头立马就砸在了男人横肉的脸上。
屋里的女人看见自家男人被打了,赶紧出来,指着马煞的脸骂他是不要脸的杂种。
马煞虽然个子高,但毕竟年龄在那里,硬打起来还是打不过,周围几个卖菜的赶紧把他们拉开。
马煞朝女人的脸上吐了一口痰,“呸,贱女人。”
女人发了疯似的要过来抓马煞,被人拦着发不了劲,马煞把地上的鱼捡起来,骑着自行车走了。
但总得把鱼卖了,马煞来到隔着一条宽宽的马路的对面,那里似乎是不一样的天地,马煞在公共厕所把鱼洗干净,放回鱼篮子里,打算去碰碰运气。
还没进小区就被保安拦下来了,马煞假装骑车离开,趁保安不注意,一拐头溜进了小区,任凭保安在他后面骂。
几个在楼下散步的老太太,分了分把那些鱼都买了下来,马煞看着其中一个老太太拎着一个好看的印花零钱包,想着要是奶奶也有一个多好。
马煞推着车在小区里逛,他不明白只有一条马路之隔,为什么差距这么大,这里的一栋房子,感觉抵得上一整个黄鱼巷。
马煞翻着小区里的垃圾桶,捡了不少瓶子,马煞半个身体都伸进去了,听到旁边有抽泣的声音,又把身体缩回来,他脸上有些发烫有些红,好像自己刚刚做的事全部被别人看的一清二楚。
马煞看见了蹲在垃圾桶旁边哭的小女孩,马煞感觉自己脸没有那么发烫了。
小女孩把自己缩的很小,像奶奶养的那只花猫,马煞站在那里看了她好一会,小女孩把自己缩的更小了。
“你看什么看啊?”
带着哭腔的声音终于忍不住了。
马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挠了挠头,“啊,我没看什么。”
小女孩抬头,看了一眼马煞,又看到他裤子口袋里鼓鼓的,有些警惕地往后退了退。
马煞看见她有一双好看的眼睛,像洋娃娃一样,比黄鱼巷那些小屁孩好看多了。
马煞把口袋里那颗青苹果掏出来,拳头大的苹果已经发皱了,上面还有一道长长地裂纹已经干巴了,那是从树上掉下来摔的。
“这个,你吃吗?”
女孩点点头又摇摇头,马煞听见保安的声音了,来不及多少什么,把青苹果塞到女孩手里就骑上自行车溜了。
女孩看着手里的苹果有些嫌弃,但还是用口袋里的卫生纸擦干净,再装进口袋里。
...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