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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人比人气死人(第2页)

听谭晓天把《三字经》一字不差的背完,袁朗心中更是欢喜——《三字经》虽然也是孩童启蒙的初级读物,但难度比《百家姓》就要深了一些,否则的话田友庆也不至于到现在还背不利索,至于《千字文》,原名《次韵王羲之书千字》,据传是由南朝梁员外散骑侍郎周兴嗣奉皇命从书圣王羲之书法作品中选取一千个字编纂成为,文中千字本来不得有所重复,但周兴嗣在编纂时却重复杂了一个‘洁’字,因此实为九百九十九字,难度比《三字经》和《百家姓》又更深了一些,事实上,现在‘学无涯’私塾馆内十三个孩子中能完全背下来的也只有两个,而那两个小孩子都已有十二三岁,所以,先不管谭晓天是不是识得那么多字,单是能从头到尾把整篇文章全背下来,便足以当得起‘神童’二字了。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闰余成岁,律吕调阳......”

,谭晓天现在已经完全不怕生了,马上摇头晃脑的便背了起来。

若说是《三字经》还有《百家姓》田大义都熟悉的很——没办法,他老婆望子成龙,每天晚上都逼着田庆友温一遍功课才许上床睡觉,所谓久病成良医,听得久了,想不熟也难呀,但《千字文》就不同了,由于《三字经》还没有背熟,袁朗并没有教田庆友后边的课程,所以田大义除了最前边的那几句外,其他的全不知道,然而见谭晓天摇头晃脑背得流利之极,袁老夫子则是双眼微合,手捻颌下须髯听得是频频点头,显然是谭晓天背的没错,再看自已的儿子,傻傻的站在那里半张着嘴巴发呆,不由得暗自叹气——都是小孩子,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不怕不识货,就怕生货比货,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自已儿子吃得饱睡得着,论饭量一个顶俩,难道吃下去的东西全变成了肥膘,半点儿也不往脑子上长?

很快,《千字文》也背完了。

“好,好,哈哈,好一个聪明的孩子。”

听谭晓天把‘三百千’从头到尾背了一遍,袁朗心情大好,他开塾馆教书育人也有十几二十年了,教过的孩子往少说也有三五百位,但象谭晓天这么聪明,仅仅四五岁的年纪就把普通孩子要花两三年时间才能学完的东西全都记住,如此聪慧,若是悉心培养教诲,日后必成大器!

伸手轻轻抚着小孩子的头顶,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聪明,真是聪明,庆友,看看人家天天,再瞧瞧你自已,比人家大两岁,懂得还没人家多,你就不害臊吗?”

田大义心里是五味杂陈,口中夸奖着别人孩子的同时还不忘训斥自已的笨儿子。

“干嘛要害臊?背书我是没他厉害,可是路步他没有我快呀。”

田庆友不解的反问道,他觉得自已其实也不差,至少在‘学无涯’不是最后垫底儿的一个。

这都哪儿跟哪儿呀!

照着田庆友后脑勺狠狠一个爆粟,田大义被儿子噎得差点儿没背过气去,田庆友却是皮糙肉厚,抗打击能力奇强,揉揉脑袋,不解地望着老爸,心里纳闷儿为什么挨揍。

见到这一对父子耍宝,袁朗是忍俊不禁,心想,常言道,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别看田庆友年纪还小,但还真有几分乃父之风。

“呵呵,天天,会写字吗?”

回过头来,袁朗继续向谭晓天问道。

“会呀。”

谭晓天答道。

“那写几个字给我看看好吗?”

袁朗心中更喜——想不到梅龙镇上会有这么聪明的孩子,若是能成为自已的学生,那自已满肚子的学问也算是有了用武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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