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八章 左手画家(第1页)

见面的地方,是S市一个著名的园林景点,豫园。

这个时候已经下午四五点了,豫园里的人已经很少了,而这位来自法国的画家选了园子里的一个角落。

这里的景色普通,位置偏僻,一般的游人根本不会来这儿。

所以,当萧瑾呈带着言初黛找到这里的时候,只有画家一个人架起画板,默默的描绘着眼前的景色。

两人悄悄走过去,言初黛一眼看到,原来画家画的是远处的亭台楼阁,这个取景虽然有点远,然而在层层叠叠的楼阁假山映衬下,也很美。

他画的是简单的素描,没有颜色,却很写真。

虽然不知道这位画家想法创意怎么样,但是单单从技法上来说,他是很专业的。

等言初黛研究完画,再一眼看向画家画画的笔触和手时,她愣住了。

原来,他竟然是用左手画画,而他的右手,一只只有手掌而没有五个指头的右手,正扶着画板。

言初黛刚才太专心于画,现在才看到这一点。

她立即看向萧瑾呈,心里明白了他的意思。

这个叫做古森的画家,情况比她还差劲,不过,这对他似乎没有多大影响。

他依旧可以画画,因为右手虽然没有了,左手还有啊!

一时间,言初黛似乎眼前一片光亮。

萧瑾呈没有说话,他指了指继续作画的古森,示意不要打扰他,两人就静静的站在一边,等待着古森。

虽然只是素描,可是古森画得很细致,直到天色渐渐暗下来,古森的画还没画完。

古森停下了动作,他耸了耸肩,“看来今天是画不完了,只好明天再继续了。”

他说的是英语,这对萧瑾呈和言初黛来说,交流不成问题。

“那么,不如去附近餐厅,我们边吃边聊?”

萧瑾呈简单为两人介绍了一下,然后说。

古森摇头,“稍等,听说言小姐对美术也非常有研究,不如请她来看看我的画?”

“这怎么敢,我只是学习美术,但是和您这样的画家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不过古森坚持,言初黛只好点评了几点。

古森听了直点头,“挺好的,你说的很好,给出的建议也很好,我明天再来改进一下。

言小姐,你如果有兴趣的话,明天可以和我一起,陪我聊聊,我也不会那么闷了。”

“好。”

餐厅。

用餐的时候,萧瑾呈依旧给言初黛夹菜,踢出鱼刺骨头等,言初黛还是左手用勺子略显笨拙的吃饭。

相比之下,同样用左手的古森就从容熟练很多。

虽然他不能同时用两个工具,但是他切换自如,一会儿用叉,一会儿用刀,一会儿用勺子,甚至还可以用筷子,总之,不管是什么食物,根本难不倒他,古森很放得开,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一边吃一边夸赞,“中国食物,果然是世界上最美妙的。

所以唐先生要求我来中国,我真是太惊喜了!”

“喜欢的话,古森先生请多留一段时间,有什么需求,尽管说。”

萧瑾呈心里是雀跃的,虽然言初黛没说什么,但是看她愿意和古森说话,愿意和他一起外出,他就知道,古森的到来,一定能改变言初黛。

怕伤害到言初黛,萧瑾呈从始到终没提到左手这件事,最后反而是古森提出来了。

“当然,这次我来中国最重要的原因,不是为了美食。

而是为了言小姐。

我听说了言小姐的遭遇后,觉得你和我的经历很相似。

我也是从小学习画画,却在我十八岁那年因为车祸失去了右手。

刚开始,我消极了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是个废人了,不但实现不了梦想,就连正常人的生活都不能拥有。

我每天待在家里喝酒,看电视,看小说,以为自己会这样抑郁而终。

但是很庆幸,在我沮丧三年之后,当我左手慢慢熟练穿衣服,吃饭,做家务等等之后,我忽然想,为什么我不可以用左手来做一切?”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星魂剑魄

星魂剑魄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庆余年范闲

庆余年范闲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