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要说为什么几乎所有的反派都会在最后化身话唠,把他所坐下的恶事巴拉巴拉一点不落的说出来。
这大概是因为表述自己的得意之处,获得夸奖是人类的本能,而反派们做得事往往不能付诸于口,再得意,再有成就感,那也只能憋着,自己暗爽而已。
那么到最后收获成就的时候,胜利已经注定,那么受害者临死前的怨恨无奈和绝望难道不是最好的奖励。
“要说这一切,还要感谢你那死鬼丈夫的好心,若不是他路遇我帮了个小忙,老道又怎么能发现他身边有你这样一个尤物呢!”
道人摸了摸他那山羊胡子,继续说:“你那丈夫不过一介普通凡人,体内却隐隐有灵气流动,他一个男子体内却阴气充足源源不绝的补充阳气,使得他筋骨强健远超旁人,如此异像,我自然要探看一番。”
“是你害了他!”
香儿死死瞪着眼前那张得意的脸,恶狠狠的问。
“你这无知夫人,怎么能说是我害了他呢,应是你害了他才对。
阴年阴月阴日阴时的纯阴之体,多好的极品鼎炉,他区区凡人,哪有福气受得如此机缘,老道出手也不顺天行事,免得无德之人窃取机缘。”
这道人也当真是无耻之极,杀人害命的事被他这说出来,竟还仿若行了多大善举一般。
香儿一个才十来岁的妇人,实在是没遇到过如此颠倒黑白之人,当场被气的一口血喷出,只颤抖着手指着道人:“你......你......”
这是连话都说不出了。
“不过他到底帮了我点小忙,我自然不能让他要死了都绝了后嗣,所以好心给了一张极珍贵的符篆,连你们以后孩儿的魂魄都给选好了,人家可是一生征战杀敌无数的大将军,多少人求都不不到这福气。”
“那张符篆?你竟然就是那路遇的道人!”
香儿大惊。
“没错,我那符篆把你丈夫满身精魄生机全转到了你身上,就这样,以你纯阴之体的体质,竟然还过了好几个月才把那魂魄孕育成,果然杀神就是不一样,哈哈哈,可到底还是成功了,哈哈哈。”
道人张狂大笑。
香儿此时已经是怨恨到极处,可她哪知道她越是怨气冲天那道人便越高兴,无论是他今日原本的告知真相还是三个月前故意让香儿听到他于陈老爷的谈话或是让香儿被全村人折辱都不过是为了一步步加深她的怨气。
而如今,时候到了。
他就那么轻描淡写的一挥手,香儿觉得腹痛如搅,身体本能在地上翻滚,等最尖锐的那阵疼痛过去后,她发现她的肚子,竟然平了!
一抬头就看见那道人手里托着浑身洁白通透如美玉,只眼睛艳红滴血的婴儿,看上去诡异之极。
而那婴儿被托这一动都动不了,只浑身煞气杀气凛冽的要化作实质一般,只看向香儿的方向,似乎那魔性的眼里似乎还有一丝眷恋。
只是很快的,那道人拿出了一个炼器炉,然后香儿就眼睁睁的看着她的孩儿被分成一块块,合着各种她都不认识的材料,被扔进了融融烈火中。
虽然在过去六个多月,她一直都想除掉自己腹中莫名出现的妖孽,但是此时此刻,她到底是个母亲,那才刚刚成型的孩子,那血红眼里的一丝眷恋,那淋漓的血色,那炙热的火焰。
苍天不仁,苍天不仁!
他们夫妻俱是良善,命运却被如此玩弄。
可不论她心里多恨,不论她多么想把那妖道扒皮拆骨吃肉,她到底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此时她甚至趴在地上动弹不得,而那道人只是在炼器之余分了个眼神给她:“鬼婴既成,你也没用了,既然你村子里的人判了你填井,那便去吧!”
如此的高高在上,人命于这些修真之人,真是连草芥都不如,他又是轻轻了挥了挥衣袖,香儿就被投入了那口深井,带着无尽的怨恨,不断坠落,坠落无尽深井,坠落生命的终结。
只是,为什么这一切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临.兵.斗.者.皆.正.列.在.前.”
一字一顿的高喝。
仿佛就在脑海炸开一片清明,混沌的意识回归。
“不,我不是什么香儿,我是玄晞,我是玄晞!”
玄晞猛的睁开眼,就见杨玲露站在那里大口喘着气,她拿着聚灵丹往嘴里塞,以她如今的修为,施展言咒还是太过勉强,如今已是灵力消耗一空。
...
超脱四部曲第二部,无论生魂还是死魄,这一世,愿与你走超脱之路,成万古之尊!...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
当今世界,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所以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一个并不光彩的私生子。修行无名功诀,踏足京都官场,继承莫名其妙的商团,且看没有自己身份的私生子,是如何玩转商尝官尝战场以及婚常因为故事发生在庆国,而那位病人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很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或许哪天就自己改掉了。本人已完成VIP作品朱雀记,书号37287,全书过百万字。并曾经完本过无数次课堂作文,所以不用担心TJ问题。…...
...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