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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谁是财迷?
烤兔肉真得很香!
这段时间净吃生猛海鲜了,烧烤的感觉真是久违了。
野味不多,但一只野兔有四五斤重,也足够填饱肚子了。
“明哥,对不起啊!
我知道你对我很好的,可是听到你那样叫我,总是感觉怪怪的。
我不是想要杀你的,只是一时感觉心情不好了,就想······就想······”
看着公主诚惶诚恐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就心软了。
得饶人处且饶人,还有就是见好就收得了,莫要得寸进尺,物极必反嘛。
“那啥,我就是那么一说。
做为女孩子的本能,有戒防之心也是应该的。
都过去了,好吧?”
长夜漫漫,总得谈话渡过吧?
“那啥,我们说点什么吧?”
男人嘛,当然得主动了。
听到祁志明说话了,公主又红了脸:“明哥,我也知道你对我好,可我就是不好意思。
其实你那么叫我,我·····我也很喜欢。
你喜欢叫就叫吧,只是别让人听见就行了!”
越说声音越低,最后几如蚊鸣,但还是能够听得见的。
看着公主撕着兔肉,吃得汁水流出口角,狼吞虎咽,那叫一个香啊!
“宝贝,你去过我们人类生活的陆地吗?”
祁志明岔开了话题,避免两人之间的尴尬。
夜晚这么漫长,相对无言,那该是怎样一幅尴尬的景象?
“我去吃过沈万三的万三蹄子。
很好吃的,香香糯糯。
我吃了一个,真想再吃一个啊!”
公主说着,用舌头舔了舔嘴唇,回味悠长的表情,像足了一个吃货。
祁志明一个趔趄,差点被雷得倒在沙地上。
?以往挺端庄的一个小姑娘,为了吃口美食怎么就成这个样了?
“那是沈万三请朱元璋吃饭时,其中的一道菜被传承下来的。
你什么时候吃过?”
祁志明不敢表现的太过于惊讶,怕吓到了这位天真的公主。
还好,人家仍然沉浸在对美味的回忆中。
“是啊。
他请了那皇帝吃饭后,皇帝说很好吃,很多人就都去吃了。
我也混在里面吃了一次,真的很好吃。”
看着公主一脸地向往,祁志明也是无语了。
吃货!
在人类社会,女孩和女人不都是整天为减肥瘦体而忙活着吗?这公主脑残了吧?去吃肘子?等等,沈万三请朱元璋吃饭?那是朱皇帝,明朝的,怎么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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