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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谧的暖阁里,一只大灰狼抱着一只小兔子,温柔地舔弄她。
小兔子小声叨叨:“您也太腻人了些。”
“嗯?”
大灰狼眯眼。
“……我是说,您真喜欢与我亲近。”
小兔子没出息地软了耳朵。
大灰狼温柔地道:“此言,去其‘与亲近’三字,可得也。”
小兔子茫然,念念叨叨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于是脸上烧红,变成了一只粉兔子。
大灰狼瞧得欢喜,爪子抱着她,更是不愿意松开了。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温柔乡,英雄冢也。
叶将白以前是不以为然的,毕竟真英雄,有几个会酣卧美人膝?然而时至今日,他觉得,英雄也是人啊,也会有偏爱之人。
一旦遇上偏爱之人,总也是舍不得离开她的。
答应了赵长念要陪她一日,叶将白提前将事务都吩咐下去,千叮万嘱不可打扰,一旦有事,只管送去风停云那边,叫他处理。
于是第二日,赵长念起了个清早,换上一身布衣就去主院找人。
“国公国公!”
门应声而开,叶将白着一身清月映花袍,不情不愿地走了出来。
长念眼眸一亮!
往日里这人常穿锦衣貂裘,看起来有气势又压人,乍一换这清清爽爽的布衣长袍,那张俊俏的脸就立马凸显了出来。
兰芝玉树、顾盼风流,像谁家养在府里的公子,不谙人世,清雅脱俗。
然而,这位公子心情不是很好,张口就道:“什么破衣裳!”
良策擦了擦额上冷汗,低声回禀:“这……到底是布衣,又是赶工,只能如此了,主子将就些。”
长念笑着上去,围着他绕了两圈,拍手赞他:“好看极了!”
眉目一松,叶将白轻咳一声,拂袖往外走:“天要亮了,快些出门罢。”
“哎!”
长念连忙跟个小尾巴似的追上去,亦步亦趋地随他出门。
德隆街上已经开始支起各种小摊,清晨雾气尚浓,馄饨的摊前都挂了油灯,橙黄色的光带着热气腾腾的鲜香洒过来,引得长念狠狠咽了口唾沫。
叶将白听见了动静,侧眼问她:“想吃?”
长念违心地摇头:“不饿,咱们要先去四处看看,看看民间的热闹是怎么个闹法儿。”
“到卯时,这边会有许多小赌的把戏摊儿。”
叶将白道,“殿下若是想吃东西,不如先想法子找个本钱。”
赌?长念连连摇头:“我没玩过。”
“那……”
叶将白勾唇,狐眸轻瞥她,“那你便饿着吧。”
晨雾慢慢散去,太阳出来了,街边渐渐响起吆喝声,人也越来越多,长念左顾右盼,兴奋地看着这民间盛景,一时都忘了饿,只拉着他的袖子叫唤:“你看那边那个!
那个爬刀山的!
哇!
好厉害啊!”
叶将白嫌弃地道:“刀没开刃,有什么好厉害的?”
说是这么说,脚下却还是随她的力道往前走,往那半点不厉害的杂耍堆儿看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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